ST 中 华:关于担保权利转让公告
2004-12-07 06:40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04-023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权利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债权人交通银行长春分行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书:根据交通银行长
春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交通银行长春分行与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的全部担保权利(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0元,利
息36,608,939.39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至此,本公司为金田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长春分行(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50,000,000元,
利息46,033,090.09元)的全部担保权利都已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
上述担保权利转让对本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无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