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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04-023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权利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债权人交通银行长春分行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书:根据交通银行长 春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交通银行长春分行与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的全部担保权利(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0元,利 息36,608,939.39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至此,本公司为金田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长春分行(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50,000,000元, 利息46,033,090.09元)的全部担保权利都已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 上述担保权利转让对本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无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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