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清华同方 股票代码:600100 编号:临2004-017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12月3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荣泳霖先生主持,会议 讨论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清华同方 B A S新加坡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国 际化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公司拟出资100万美元,在新加坡全资 设立清华同方 B A S新加坡公司,该公司将主要从事亚太地区智能建筑领域的产 品销售和工程服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美国清华同方国际信息技术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 议案》 公司于2001年投资99万美元设立美国清华同方国际信息技术公司(简称美国 同方),注册资本99万美元,公司持股60%,刘天民先生持股40%,其中刘天民股权系 公司赠与并代为持有的、用于未来奖励经营团队的期股,目前该期股方案一直没 有实施。该公司主要从事数字电视相关技术的开发工作,截至2003年12月31日,该 公司净资产为78.60万美元。 鉴于刘天民先生于2003年被公司聘任为副总裁,公司拟不再实施美国同方的 期股方案,且根据美国股权转让需支付对价方为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拟出资 1美元受让刘天民先生持有美国同方40%的股权。同时为实施公司国际化战略,进 一步打造公司境外风险投资平台,探索国际化的新型高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模式,公 司拟向美国同方分期增资1000万美元,本期增资150万美元,用于数字电视及相关 领域专用芯片、网络技术等项目开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起设立北京同方易豪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 司出资1000万元,发起设立北京同方易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 该公司将主要从事酒店客房信息系统和运营服务。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伊朗德黑兰地铁项目开具反担保函的议案》,同意公 司为上海亚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就伊朗德黑兰地铁项目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 开立以德黑兰城乡铁路公司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事宜提供担保,并 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开具121.2万美元不可撤销的保函,上海亚联的母公司亚联有限 公司已承诺对我公司担保承担反担保。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同方清芝商用机器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同方清芝商用机器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 续贷的867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 下属子公司使用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申请 3.1亿元、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供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并在下属控股子公 司使用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清华同方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吉兆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招商银行的授信额度,并在其使用时,由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均符合56号文的要求,公司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董事会权限。 特此公告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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