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达声A:有关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04-12-10 06:42   


股票代码:000007     股票简称:深达声A   公告编号:2004-031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有关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以往年度,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赛格)为本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
福田支行人民币1000万贷款提供担保,因本公司未能到期偿还该笔贷款,2004年7月19
日深赛格被深圳发展银行从帐上划走了共计人民币10,194,178.91元,就此,深赛格向
法院提起诉讼一案,本公司于2004年8月21日进行了披露,后经多方积极协调,本公司
就本案与深赛格达成了和解协议(摘录):
    一、本公司同意向深赛格偿还其因本案被银行划走的人民币10,194,178.91元以及
该款从2004年7月19日至款项付清日止的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流动资金贷
款利率计付),本公司承担深赛格因本案垫付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980.89元及诉讼
保全费人民币51,470元。对于该等款项,本公司承诺按以下安排分期偿还:
    1、2004年12月25日之前偿还人民币200万元;
    2、2005年1月25日之前偿还人民币160万元;
    3、2005年2月25日之前偿还人民币160万元;
    4、2005年3月25日之前偿还人民币160万元;
    5、2005年4月25日之前偿还人民币160万元;
    6、2005年5月25日之前偿还人民币1,794,178.91元及本公司应付深赛格人民
币10,194,178.91元本金自2004年7月19日至本公司还清该款项为止期间产生的利息,以
及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980.89元及诉讼保全费人民币51,470元。
    二、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本案的第二被告)对本公司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三、和解协议签订后,经深赛格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
司的40,206,226股股份的冻结继续有效(冻结事项参见本公司2004年10月14日公告)
,在本公司还清和解协议项下的款项本息以前,深赛格不申请解除对上述股份的查封;
若本公司在履行上述分期还款义务时,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履行,深赛格有权就本
公司未清偿的全部债权(包括该期未清偿部分及之后各期)以本公司、广州博融投资有
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此和解协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11月15日以调解书的形式予以了确认。
    截止本公告签发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