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鸽股份: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公告
2004-12-15 06:55   


股票代码:000544   股票简称:白鸽股份     公告编号:2004-22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赔偿其担保损失一案的判
决结果执行情况持续披露如下:
    一、基本案由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公司)于1997年9月为本公司发行
的4000万元企业债券提供担保,2000年9月到期后本公司未能偿还,造成国泰君安公司
承担还款责任。2001年12月,国泰君安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本公司偿还其因担保赔偿造成的损失3,997.8万元。因本公司到期未能履行偿还义
务,2003年6月11日国泰君安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司,在执
行过程中,经法院调解本公司与国泰君安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及《执行和解补充协
议》。以上事实本公司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披露(详见2003年8月16日以及2003年9月30日
的《证券时报》或查询网站www.cninfo.com.cn)。
    二、案情发展情况
    2004年12月10日,本公已按照上述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2004年12月13日,收到国
泰君安公司关于本公司的偿还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共计偿还国泰君安公司欠款本
息4659.2496万元。
    至此,此诉讼事项全部执行完毕。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1、该事项的执行将在短期内使本公司流动资金出现紧张状况。
    2、该笔款项利息的支付将对本公司本期的损益产生较小的影响。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