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安A:关于民事调解公告
2004-12-18 06:42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深宝安A   编号:2004-02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事调解公告

    本集团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集团日前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215
号】。关于本集团与深圳市丰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丰宜公司)之间的借款纠纷案
,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一、双方对帐确认截止至2004年11月30日,本集团尚欠丰宜公司本金人民币642万
元。本集团分别于2004年12月31日前偿还丰宜公司人民币142万元;2005年6月30日前
偿还丰宜公司人民币200万元;2005年12月31日前偿还丰宜公司人民币300万元,以及各
期应付本金的银行利息,利随本清。
    二、本案件诉讼费人民币81131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71641.2元,均由本集团负担
(丰宜公司付法院前述费用由本集团给付)。
    此案件起因本集团已于2004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
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