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中 华: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4-12-25 06:39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04-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12月24日上
午9:30在深圳市布心路三零零八号本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本公司2004年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晓峰先生主持。出席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2人,代表股
份 144,072,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5%,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份。其中: A股股东
所持股份为77,067,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7%;B股股东所持股份67,005,83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流通股股东参加。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继续聘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香港胡国志会计师事务
所为本集团2004年度审计工作境内、外会计师。
    赞成票144,072,83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股77,067,002股
,占表决权的100%;B股67,005,834,占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 0股;弃权股数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孔雨泉律师到会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和召 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