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热电:200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4-12-28 05:56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编号:临2004—028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7日上
午10:30分在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成锋先
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63,117,5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4.3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郝
震宇律师参加本次会议。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注销石河子天富天新热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2×5万热电联产项目是我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目前两机两炉
均投入运行,给公司带来很好效益。2003年12月27日,经第一届第二十六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公司2004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充分享受西
部大开发关于新设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公司决定将2×5万热电联产项目单
独投资设立为控股子公司,2004年6月9日,经石河子工商局批准,该公司正式设
立。现根据公司管理运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决定注销石河子天富天新热电有限责
任公司,今后作为公司分公司进行管理。
    同意163,117,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郝震宇律师进行了全过程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4年第五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