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中 华:关于深深宝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司资产的公告
2004-12-30 06:46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04-028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司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深宝")于2004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
报》和《大公报》刊登公告,称该公司已于2004年12月2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深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司人民币13,631,575.92元及相关利息。其中"深深
宝"起诉及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偿还"深深宝"代为支付的700万元贷款担保项赔偿相关资
金占用损失一案,本公司分别于2004年8月24日和2004年11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
《大公报》对该案件的有关起诉及"深中院"判决情况作了公告。另外"深深宝"为本公司
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提供金额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631,575.92
元)的担保并向"深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案,本公司并未收到"深中院"强制执行通知
书。
    鉴于上述两案本公司目前均未收到"深中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并且公司的重组工
作仍在进行当中,公司目前主要经营性资产均已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因此上述两案对公
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