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44 股票简称:白鸽股份 会员编号:2004-23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转让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4年12月29日接到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的通知,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1999)豫法执字第53-9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将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代白鸽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143万股按第三次拍卖价每股1.89元抵偿给郑州 市热力总公司,用于清偿所欠全部债务5,941万元一事的股份过户事宜已于即日办理完毕。 至此,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持有68,181,818股,占总股本的25.3% 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1,106,432股,占总股本的22.68%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持有3,1430,000股,占总股本的11.66%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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