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04-056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与关联方 深圳市沙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沙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协议签署、 执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 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独立董事: 卢胜海 熊楚熊 孔雨泉 高洪星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