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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04年12月30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临时会议,遵照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认为: (1)关于《吴爱国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吴爱国先生因个人另有发展而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提出书面辞职,公司对其再三 挽留未果,公司董事会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此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的内容、审议和表决的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无 异议。 (2)关于《聘任蔡国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吴爱国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长李成碧女士提名蔡国麟先生为公 司新的总经理人选,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董事会对此予以审议表决。 本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的蔡国麟先生履历,认为蔡国麟先生不属于《公司法》第 5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本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的内容并对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结果无异议。 (3)关于《对东莞市清溪山水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班子提交的议案,山水天地因受资金短缺、发展定位失误等的影响, 多年来处于经营不善的状况,而且其原有的资产因闲置、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不同程 度的损害贬值,为更准确、合理的反映山水天地资产的真实状况及其价值,同意董事会 对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内容。 (4)关于《出售赛格科技工业园3栋第2层房产的议案》 基于公司现状,为适当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合理有效利用现有的物业资产, 经经营班子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按照议定的交易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9000元将赛格科 技工业园3栋第2层房产(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3000090702号,建筑面积:3534.75平 方米)出售给深圳市天盈投资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协议签署、房产 过户登记等相关事项。本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的决议。 (5)关于《公司内控制度》 原则同意《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内容,同时要求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颁发的指引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并得以贯彻执行。
特此。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德棉 宋金铭 朱汉扬 孙献军 200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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