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5-01-19 06:30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公告编号:2005-0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4年底,深圳市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公司")与华夏银行
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
贷款,期限一年(自2005年1月13日起至2006年1月13日止)。
    本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自2005年1月13日起至2006年1月13日止)。
    同时,建业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海金鹏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
合同,以其拥有的北海荔珠国际大酒店(建筑面积23505.24平方米)作抵押,为该笔人
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自2005年1月10日起至2006年1月10日
止)。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第一百零四条第七款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于单笔金额不超过
伍仟万元(含伍仟万元)人民币(包括外币折合金额)的本公司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和建设工程付款保函以及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金额不超过伍仟万元(含伍仟万元)人
民币(包括外币折合金额)的经济担保事项进行全权审批",本次担保由公司董事长全权
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建业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1.02%。该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
区竹子林建业小区19栋五楼,法定代表人陈生富,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该公司 2003年
度末的资产总额为108,737万元,负债总额为89,422万元,净资产为19,315万元,2003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7,851万元,2004年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完成竣工
面积38万平方米。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施工企业为承接施工任务必须提供资金证明
,公司为支持所属企业发展为其提供融资担保。从风险角度看,公司持有建业公司股
权61.02%,在决策、资金、人事任免等方面完全由公司控制,能够将其担保贷款使用额
度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再加上本次贷款担保除有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外,还有建
业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海金鹏房地产有限公司以拥有的北海荔珠国际大酒店作抵押,因
此,本次担保不构成实质性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人
民币41,331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为26,296万元,分别占2003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43.55%
和27.71%。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借款合同》
    3、《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