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关于撤消同青岛东风盐场联合开发盐场盐田的关联交易报告
2005-01-21 05:5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股票代码:600229   编码:临2005-002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消同青岛东风盐场联合开发盐场盐田的关联交易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合开发东风盐场盐田的协议》。会议公告刊登于20
02年1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现根据青岛市统一规划,
双方协商签署《关于撤消<关于联合开发东风盐场盐田的协议>的协议》。
    一、概要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青岛
东风盐场签订的《关于联合开发东风盐场盐田的协议》。公司从企业长远的发展
的需要出发,为拓宽企业自身的发展空间,拟在城阳区同青岛东风盐场联合开发盐
田,按每亩1万元,暂投入2900万元作为补偿,由青岛东风盐场划出2900亩盐田作为
联合开发用地,待青岛市对该地区调整规划完成后,招商引资建设青碱工业园。近
日,青岛市政府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发展青岛的步伐,出台了《胶州湾
底部盐田改造利用规划》,将青岛东风盐场盐田纳入了青岛市政府统一规划,我公
司与青岛东风盐场原拟对该宗土地联合开发的计划不能实现,据此,为维护各方合
法权益,双方经协商达成《关于撤消<关于联合开发东风盐场盐田的协议>的协议
》。
    二、关联方介绍
    1、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同青岛凯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2月26日、
2003年2月26日分别签订了股权划转协议及补充协议,后经国家财政部批准于200
3年5月29日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将青岛凯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青岛碱业
股份有限公司13234.5756万国家股无偿划转给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04
年2月、2004年8月又办理了所剩余的550万股(之前被司法冻结)的过户手续。至
此,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13784.5756万股,占
总股本的46.71%。青岛东风盐场是青岛海湾集团的下属企业,与我公司形成关联
关系。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方辉;成立日期:1997年12月;
注册资本:50677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运用及管理。
    2、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青岛碱厂,1994年6月14日,经青岛市体改委体
改发(1994)60号文批准,由青岛碱厂发起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本公司。公司设
立时注册资本14472万元。
    1999年5月,经青岛市人民政府以青政字(1999)25号文批准,青岛碱业吸收合
并了青岛天柱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双收农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总股
本变化为205126210股。2000年2月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7号文核准采
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
95126210股。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四流北路78号,法定代表人:罗方辉
    公司经营范围:主营:纯碱、肥料、农药及其它化工产品。兼营:进出口业
务、蒸汽。
    截止2003年12月31日,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7261万元,净资产8
8020万元,200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4664万元,净利润3903万元。
    3、青岛东风盐场
    青岛东风盐场始建于1955年,公司注册资本:1219万元,注册地址:青岛市城
阳区上马镇,法定代表人:官集太
    经营范围:海盐、有水硝生产、对虾养殖。
    该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如下:(单位:万元)
    2003年2002年2001年
    总资产10474101099942
    总负债102411025310091
    净资产233-144-149
    主营业务收入157521031680
    净利润191-0.021-547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02年底公司同青岛东风盐场签订协议时,青岛市对该地区的调整规划尚未
出台前,公司同东风盐场协商,以每亩1万元作价,暂投入2900万元作为补偿,由东
风盐场划出2900亩盐田用作联合开发用地,并储备公司发展部分用地。根据此次
撤消关于联合开发东风盐场的协议约定,青岛东风盐场将于协议签订后30日内返
还公司支付的补偿金2900万元,资金占用费340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署《关于撤消<关于联合开发东风盐场盐田的协议>的协议》。
    各方的法定名称:
    甲方: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东风盐场
    2、协议签署日期:2004年12月24日
    3、协议涉及金额:本金29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340万元
    4、付款方式:协议生效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返还本金及资金占用费340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2002年11月29日公司刊登的《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同青岛东风盐场联合开
发盐田的关联交易公告》中,已提到公司同青岛东风盐场联合开发盐田土地可能
有政策性风险,并提醒投资者注意。董事会认为,公司同东风盐场开发盐田是为实
施资本扩张,招商引资及公司发展储备用地,但根据青岛市政府新的部署,原拟联
合开发盐田的计划未能实行。本公司服从市统一规划,撤消了原《关于联合开发
东风盐场盐田的协议》。此次交易虽有背初衷,但对于公司利益无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籍此调整策略,寻找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新的投资项目。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撤消《关于联合开发东风盐场盐田的协议》,是公司
从青岛市规划的大局出发作出的决定,公司应服从市统一规划。本次关联交易,公
司虽未获得预期的土地,但也未给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失。为了维护公司及投资
者利益,敦促公司董事会尽快调整公司策略,为公司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撤消<关于联合开发东风盐场盐田的协议>的协议》。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