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5-02-24 05:32   

              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暨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嘉实债券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于2003年5月6日《关于同意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
批复》(证监基金字 [2003] 67号)核准公开发售。根据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本系列基金于2003年7月9日成立,自该日起本系列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
管理本系列基金。
    本系列基金由具有不同市场定位的三只基金构成,包括相互独立的嘉实增长
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和嘉实债券基金。每只基金均为契约型开放式,适用一个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系列基金/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
年1 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4 年12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1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王忠民
    总经理:赵学军
    成立日期:1999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1亿元
    股权结构: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4082%,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
.22%,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6.50%,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8718%。
    电话:(010)65188866
    传真:(010)65185678
    网址:http://www.harvestasset.com
    联系人:胡勇钦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忠民先生,董事长,大学专科。曾任北京矿务局财务处会计,煤炭部财务司
会计、副处长,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财务局处长,煤炭部财务公司筹备组负责人,
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3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少华先生,董事,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1992年至1995年任中国南方证券
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6年至今在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工作,现任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余杰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90年9月至1991年12月,历
任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经理、证券部经理。1992年1月至1997
年9月于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1997年至今任职于北京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1987年7月至1990年9月
在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任助理工程师。1992年12月至1993年6月在外经
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任经济师。1993年7月至1994年8月在北京商品交易所
任信息处长。1994年8月至1995年5月在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任总裁、法定代表
人。1995年5月至1997年5月在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上海营业部总
经理。1998年6月至1998年9月在北京证券有限公司任基金部总经理助理、阜成路
营业部总经理助理。1998年9月至2000年10月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
理、副总经理。2000年10月至今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金立佐先生,独立董事,英国牛津大学博士。1982-1983年在北京大学经济系
国民经济管理教研室任教,1983-1988年国在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1993-1
995年在英国洛希尔商人银行公司融资部和美国摩根士丹利(亚洲)投资银行部工
作,1995-1999年在中和信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至今在中和应泰管理
顾问有限公司就职。主要的社会职务有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旅联
合股份有限公司、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学术
与管理委员会委员兼理事长,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1982年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工作,现为教授
,1994年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1998 年至2000 年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研究人员、授课教师,1999年至2000年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暂行规定(草
案)》起草小组成员,2000年至今历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
学法学院副教授。
    陈凯源先生,监事,高级经济师。曾任海南建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南方
证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朱成刚先生,监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8年7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
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法律事务部;2002年1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部。
    兰宝石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1985至1987年任天津汉沽区供销社土产公司
业务负责人;1987至1989年间任天津龙门大厦华川商场总经理;1989至1992年间
任北京华川公司华川经营部总经理;1989至1992年任北京爱织服装公司总经理;
1994至1995年农业部北京聚沙实业公司商贸部副总经理;1995至1998年天津商业
银行融盛支行行长助理;1999年至今天津新纪元风险投资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
今任海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战略
研究院院长助理和天津创业投资协会副理事长。
    窦玉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1994年6月至1995年6月在北京中信国际
合作公司金融小组工作。1995年6月至2000年2月任深圳君安证券公司投资经理。
2000年2月至2000年10月任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助理。2000年10月至今任
职于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历任投资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
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
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
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督察长和公司副总经理。
    李道滨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8年7月至1990年
9月任职于厦门华侨博物馆。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
术合作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
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硕士。1987年7月至1988年8月在原国家经委技
术经济研究所工作。1988年9月至1999年3月,在国家计委工作,先后任职于政策研
究室、财政金融司、经济政策协调司。1999年3月至2001年7月任嘉实基金管理公
司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2001年7月至2002年4月任香港中保集团资产管理
公司助理总经理。2002年4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
    2、本系列基金基金经理
    本系列基金包含三只基金,由两名基金经理和一名基金经理助理组成基金经
理小组,共同管理本系列基金。基金经理小组成员简介如下:
    邵健先生,基金经理,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国泰君安证
券研究所,历任研究员、行业投资策略组组长、行业公司部副经理,从事行业研究
、行业比较研究及资产配置等工作。2003年7月进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部工作。
    田晶女士,基金经理,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布鲁克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MBA)
。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美国花旗集团资产管理公司,美国信安资产管理公
司,任基金经理,从事日本及亚太地区的股票市场投资。2002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副总监。
    林勇先生,基金经理助理,MBA。7年证券投资经验。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
招商银行资金交易中心,任投资主管。2004年4月进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部工作。
    3、本系列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
赵学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窦玉明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投
资部总监戴京焦女士,首席策略分析师徐轶先生,研究总监赵军先生,资深基金经
理孙林先生、刘熹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本系列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叁亿零叁拾伍万贰仟肆佰玖拾柒元捌角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总经理:唐棣华
    托管部门联系人:忻如国
    网址:http://www.bank-of-china.com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 年, 历史悠久, 经营稳健, 是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之一。
    中国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客户服务处、研究发展处、托
管业务处、资产托管处、稽察监督处、综合管理处等6个职能处。中国银行上海
市分行、深圳市分行设立托管业务处。总行基金托管部现有员工64人,其中硕士
学历以上人员20人,约占员工总数的31.25%,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工作和学习经历的
15人。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电话:(010)65188866
    联系人:林芯竹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厦1702室
    电话:(021)38789658
    联系人:曹涌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21层
    电话:(0755)61307016
    联系人:金国伦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南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2段35号中银大厦2911-2912
    电话:(028)86402797
    联系人:胡清泉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16
    联系人:张 导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张广生
    电话:(021)68881829
    联系人:杨静
    (3)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591)87839338
    联系人:陈丹
    (4)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中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林
    客服热线:95501
    联系人:周 勤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487,82090060
    联系人: 朱小姐、刘小姐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法定代表人: 经叔平
    联系电话:(010)65226699
    联系人:吴杰
    (7)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758
    联系人:权唐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联系人:芮敏祺
    (10)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125
    联系人:缪白
    (1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13)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14)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电话:(010)68431166
    联系人:文晓波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16)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联系人:方晓丹
    (1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电话:(0755)82130833
    联系人:林建闽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联系人:肖中梅
    (19)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楼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755)83462238
    联系人:马泽承
    (2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2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联系人:陈忠
    (22)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联系人:张琦
    (2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联系人:高峰
    (2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电话:0755-82422251、82440136
    联系人:任磊、苗永华
    (25)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010-85252626
    联系人:李杰
    (26)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电话:022-27483685 022-28451883
    联系人:徐焕强
    (27)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联系人: 李蔡
    (28)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电话:020-96210
    联系人:陈新
    (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层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21)50367888
    联系人:盛云
    (30)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1)63296362
    联系人:甘露
    (31)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唯贤
    电话:(021)64718888-1204
    联系人:陈凡
    (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东海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5022026
    联系人:陈向东、丁韶燕
    (3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71)5539300
    联系人:张建勋
    (34)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阳
    电话:(021)51159559
    联系人:蒋玮
    (35)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82号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36)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7层
    法定代表人:蒋永明
    电话:(0731)4403428
    联系人:杜彦瑾
    (37)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8-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富春
    电话:(0591)87573731
    联系人:徐建川
    (38)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电话:(0755)26936388
    联系人:姚文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系列基金,并及时公告。
    注:从2005年1月27日起,基金管理人暂停办理闽发证券、汉唐证券提交的本
系列基金/基金申购业务。详见2005年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关于暂停办理闽发证券、汉唐证券提交的基金申购业务
的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贡院西街贡院六号E座9层
    负责人:张涌涛
    电话:(010)65171188
    联系人:黄伟民
    经办律师:黄伟民、刘伟宁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 系 人:许康玮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笑 谢骞
    四、基金的名称
    本系列基金名称: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
基金和嘉实债券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系列基金/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1.嘉实增长基金:投资于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上市公司,以获取未
来资本增值的机会,并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同时通过分散投资提高基
金资产的流动性。
    2.嘉实稳健基金:在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以获取
资本增值收益和现金红利分配的方式来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3.嘉实债券基金:以本金安全为前提,追求较高的组合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1.嘉实增长基金:本基金限于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公开发行上市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重点是在流通市值占市场后50%的上市公司中寻找具有
高速成长潜力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投资于中、小市值上市公司的比例不少于
基金股票部分的80%。
    2.嘉实稳健基金:本基金限于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大市值上市公司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其中,投资重点是在流通市值占市场前50%的上市公司中具有竞争优势
的大市值上市公司,投资于大市值上市公司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股票部分的80%。
    3.嘉实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
、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但新股
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嘉实增长基金
    在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和预测证券市场中长期预期收益率
并制订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本基金重点投资于预期利润或收入具有良好
增长潜力的成长型上市公司的股票,从公司基本面分析入手挑选具有成长潜力的
股票。
    a. 资产配置
    在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和预测证券市场中长期预期收益率
的基础上,制订本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调整原
则和调整范围。在正常市场状况下,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40-75%;债券投资
比例浮动范围:20-55%,现金留存比例:5%左右。
    b. 股票选择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预期利润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成长型上市公司的股
票,从公司基本面的分析入手,挑选具有成长潜力的股票。本基金将重点在流通市
值占市场后50%的上市公司中选择具有如下特征的公司:
    (i) 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型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过去两年主营业务
收入占总收入80%以上,预期未来具有较强的股本扩张能力。
    (ii) 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本行业内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能充分把握行业发展的机遇,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预期净利润
增长率大于10%。
    (iii) 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技术创新能力与同行相比保持相对优势,能够不断
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满足市场需要;
    (iv) 公司管理层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能够对外部环境变化迅速作出反应。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基于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上
市公司所处行业的持续增长潜力及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包括盈利能力和偿债
能力在内的财务状况、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及研发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评估
,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以及这种成长性的可靠性和持续性,结合其股价所对
应的市盈率水平与其成长性相比是否合理,作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c. 债券选择
    分析利率走势和发行人的基本素质,综合考虑利率变动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
响、各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期限结构、信用风险大小、市场流动性因素;考虑宏
观经济数据,包括通货膨胀率、商品价格和GDP增长等因素。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
、金融债和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以分散风险以及调节投资于股票可能带
来的收益波动,使得基金收益表现更加稳定;同时满足基金资产对流动性的要求
,国债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20%。
    2. 嘉实稳健基金
    在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和预测证券市场中长期预期收益率
并制订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龙头
、优势企业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通过基本面分析挖掘行业优势企业,获取稳定的长
期回报。
    a. 资产配置
    在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和预测证券市场中长期预期收益率
的基础上,制订本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调整原
则和调整范围。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40-75%
;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55%,现金留存比例:5%左右。
    b. 股票选择
    主要投资于那些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龙头、优势企业。
    本基金将重点在流通市值占市场前50%的上市公司中选择具有如下特征的公
司:
    (i) 行业发展状况良好,企业已经经历了一段快速成长期,步入稳定发展阶
段,企业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已经或即将成为行业的龙头、优势企业,企业经
营在相对稳健的同时能够保持一定的持续成长能力;
    (ii)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强,盈利能力稳定,主营业务利润率大于当年行业平均
水平,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iii)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能力较强,现金收支安排有序,资产盈利水平
较高,剔除资产负债率大于85%的公司(金融行业上市公司除外),具备潜在的良好
的分红能力;
    (iv)企业在产品开发、技术进步方面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有良好的市场知
名度和较好的品牌效应。
    c. 债券选择
    分析利率走势和发行人的基本素质,综合考虑利率变动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
响、各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期限结构、信用风险大小、市场流动性因素;另一方
面考虑宏观经济数据,包括通货膨胀率、商品价格和GDP增长等因素。本基金可投
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以分散风险以及调节投资于股
票可能带来的收益波动,使得基金收益表现更加稳定;同时满足基金资产对流动
性的要求,国债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20%。
    3. 嘉实债券基金
    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采取主动的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对投资组合
的相对价值分析,充分挖掘收益率曲线动态变化而带来的潜在的投资机会;应用
久期调整、凸度挖掘、息差比较等策略构建组合,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a. 资产配置
    本基金资产配置的基本原则是:充分比较各类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状况,在
满足组合流动性要求的条件下,追求尽可能高的组合收益率。本基金投资于国债
及信用等级为BBB级及以上(或者有高信用等级机构或相当优质资产担保)的金融
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
    (i) 类属配置
    整个债券组合中类属债券投资中轴配置比例为:银行间国债40%,交易所国债
30%,金融债20%,企业债10%。
    如果流动性改善的趋势持续,将在现有的类属债券投资中轴配置比例的基础
上,考虑增持金融债与企业债。增持后,两者比例合计最多可以达到50%的上限。
    (ii) 期限配置
    投资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的配置是债券投资中资产配置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与期限结构配置相关的因素主要是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和幅度的大小,本基
金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两种策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首先是采用
主动型的策略,直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短、中、长期
三类债券的投资比例;然后与数量化方法相结合,完成投资组合中债券的期限结
构配置。
    (iii) 浮息债券和固息债券的配置
    浮息债券具有规避利率上涨风险的功能,但是浮息债券在规避利率上涨风险
的同时,还要承担收益率较低的风险。因此,将从两方面确定固息债券和浮息债券
的投资比例,一是利率走势的判断,如果判断利率水平上涨,本基金将增加浮息债
券的投资比例。二是比较短期债券和浮息债券的当期收益状况,用浮息债券代替
短期债券,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
    b. 组合构建策略与方法
    在确定每类属资产配置以后,在每一类属债券内部,本产品采取一系列策略构
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产品的组合构建策略主要包括:久期调整、凸度挖掘、
波动性交易、品质互换、回购套利等。
    c. 债券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选券基本标准为:在符合本基金产品资产配置策略和组合构建策略
的条件下,选择能够保持策略延续性和稳定性、投资组合流动性及风险控制要求
的债券。
    (i)符合实施前述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策略的要求;
    (ii)保持投资策略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iii)符合风险管理指标,包括VaR和流动性指标的要求;
    (iv)价值严重被低估且符合投资总体理念的要求;
    (v)降低积极管理风险的要求;
    (vi)银行间市场询价达到三家以上;
    (vii)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优先选择双边报价商报价债券列表中的债券;
    (viii)优先选择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品种。
    (二)投资管理程序
    1、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
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
组提供决策依据。
    2、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下,基金经理小组和资产配置委员会综合对国内
外宏观经济、货币环境、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等要素的分析判断,按照基金的合同
规定,提出下一阶段本系列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现金的配置比例,并制订
基金在其他重要股票资产类别上的具体配置计划。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
断决定本系列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小组提出的资产配置方
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做的决议,参考研究部和其他研究机
构的研究报告,选择具体的投资目标,构建投资组合。
    5、基金经理小组将投资指令下达给集中交易室,交易主管在复核投资指令合
法合规的基础上,将指令分发给交易员执行。保证决策和执行权利的分离。
    6、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
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过程
进行日常监督。
    7、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赎
回和转换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
合进行动态调整。
    8、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
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作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嘉实增长基金:巨潮500(小盘)指数
    嘉实稳健基金:巨潮200(大盘)指数
    嘉实债券基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中国债券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1.嘉实增长基金:本基金属于中高风险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长期系统性风
险控制目标为:基金份额净值相对于基金业绩基准的β值保持在0.5至0.8之间。
    2.嘉实稳健基金:本基金属于中低风险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长期系统性风
险控制目标为:基金份额净值相对于基金业绩基准的β值保持在0.5至0.8之间。
    3.嘉实债券基金:本基金属于低风险证券投资基金,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
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系列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1月21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
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嘉实增长基金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银行间国债及金融债均按成本计算市值,国债及金融债合计比例21.46%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①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
罚。
    ②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股票。
    ③列示其他资产的构成
    ④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2.嘉实稳健基金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银行间国债及金融债均按成本计算市值,国债及金融债合计比例20.68%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①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
罚。
    ②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股票。
    ③列示其他资产的构成
    ④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3.嘉实债券基金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①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
罚。
    ②列示其他资产的构成
    ③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嘉实增长基金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基金成立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
行比较:
    注: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如下: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2)持有一家公司
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3)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4)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5)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中至少有80%属于本基金名称所显
示的投资内容;(6)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嘉实稳健基金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基金成立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
行比较:
    注: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如下: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2)持有一家公司
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3)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4)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5)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中至少有80%属于本基金名称所显
示的投资内容;(6)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嘉实债券基金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基金成立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
行比较:
    注: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如下:
    (1)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2)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3)投资于国债及信用等级为BBB级及以上(或者有高信
用等级机构或相当优质资产担保)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债券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前述信用等级是指由国家有权机构批准或
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的信用评级;(4)本基金所投资的新股上市流通后持有
期不超过六个月;(5)新股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超过上述各基金约定的比例不在
限制之内,但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并达到标准。
    自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本系列基金/基金达到上
述比例限制。本报告期内本系列基金/基金严格遵循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组
合比例限制。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①以下条款适用于嘉实增长基金和嘉实稳健基金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②以下条款适用于嘉实债券基金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
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①以下条款适用于嘉实增长基金和嘉实稳健基金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以下条款适用于嘉实债券基金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
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成立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费用、基金成立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
用。
    (4)上述系列基金/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上述基金费用由相应的基金独立承担;本系列基金费用按各基金份额与各基
金份额总和之比分摊。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本系列基金/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
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2.赎回费根据持有时间实行递减收费。费率表如下:
    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赎回费余额不得低于
赎回费总额的25%,并归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转换需要支付转换费,费率为被转出基金份额
净值的0.5%。如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已被连续持有超过三个月时间,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以免费转换。转换后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重新开始计算。但在嘉实浦安保
本基金保本期内,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嘉实保本基金执行嘉
实保本基金申购费率,由嘉实保本基金转出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执行嘉实保本基金赎回费率。
    (4)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部分或全部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
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系列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3年5月29日刊登的本系列基金原招募说明
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
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总体更新
    1.格式更新:根据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对相关章节
的格式、顺序作了必要的调整;增加了“基金的转换”、 “基金的业绩”、“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等部分。删除了“基金的设立
募集”等与首次募集有关的特定内容。
    2.概念更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新规定,将“基金契约
”、“基金单位”、“基金持有人”、“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单位净值”
等概念分别改为“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净值”等,同时将与基金有关的“基金中期报告
”改为“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投资组合公告”改为“基金季度报告”等。
    (二)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部分
    1.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文件日期;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
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一、绪言”部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补充了国家最近颁
布的法律法规。
    3.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的内容进行了更新;详细列明了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4.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增加了有关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的经营情况
说明、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海通
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兴业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北京证券、东吴证券、
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
券、长江证券、金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海证券、恒泰证券、闽发证券、汉
唐证券等为本系列基金/基金代销机构。但2005年1月27日起,基金管理人暂停办
理闽发证券、汉唐证券提交的本系列基金/基金申购业务。
    6.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 增加 “九、基金的转换”章节:说明了基金转换的概念、申请人范围、
受理场所、办理时间、转换费用、程序等规定。
    8.增加 “十二、基金的业绩”章节: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9.在“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将基金费用分“与基金运作有关的
费用”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两类进行说明。
    10.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内容更新和规范。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