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特 力: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05-04-02 06:34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ST特力A、B  公告编号: 2005-007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5年3月31日,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特
发集团")(持有本公司72.45%的股份)完成了债转股的协议及公司注册变更,其企业名
称、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和股东均发生变化。企业名称由原来的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
)公司变更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由原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增加为158,282万元;其股东由原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特发集团100%股权)变更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
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特发集团43.30%、28.87%、
26.03%、1.80%的股权。此次变更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和股权结构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