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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ST特力A、B 公告编号: 2005-007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5年3月31日,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特 发集团")(持有本公司72.45%的股份)完成了债转股的协议及公司注册变更,其企业名 称、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和股东均发生变化。企业名称由原来的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 )公司变更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由原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增加为158,282万元;其股东由原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特发集团100%股权)变更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 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特发集团43.30%、28.87%、 26.03%、1.80%的股权。此次变更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和股权结构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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