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能源A:关联交易公告
2005-04-06 06:41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5-007

            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2005年度委托深圳市能源
              运输有限公司煤炭运输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1. 本公司:指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能源集团:指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 妈湾公司:指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4. 西部公司:指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
    5.能源运输公司: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
    6.妈湾总厂:能源集团妈湾发电总厂
    7. 本次关联交易:指妈湾公司、西部公司委托能源运输公司运输煤炭并支付运费的
交易行为
    8.交易各方:指妈湾公司、西部公司与能源运输公司及能源集团
    9.合同:指妈湾公司、西部公司分别与能源集团、能源运输公司签订的《煤炭运输
合同》
    二、关联方介绍
    (一)本次关联交易各方情况
    1、 本公司
    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25层
    注册资本:  120249.5332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海贤
    股票简称:  深能源A
    股票代码:  000027
    经营范围:  主要以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投资、开发、生产和购销为主;并
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生产相关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仓储等业务;投资和经营与能
源相配套的房地产、租赁等产业;投资和经营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高科技产业;经营
和进出口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
    本公司系1992年5月2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深改复[1992]13
号文批准,由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能源总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社会
募集方式设立;经1993年1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355号文和1993
年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3]第141号文批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
经审计的总资产112.18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16亿元,2004年度实现净
利润6.79亿元。
    2、妈湾公司
    公司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文锦路1027号深业大厦15楼
    注册资本:  56000万元
    成立时间: 1989年9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杨海贤
    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
    妈湾公司主要股东有:深能源(55%)、SINOCITY INTERNATIONAL LIMITED(英
属处女群岛,15%)、CHARTERWAY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19%)、广东核电投资
有限公司(8%)、香港港能发展有限公司(3%)。
    妈湾公司主营电力生产,拥有两台30万千瓦发电机组和月亮湾燃机电厂,截至2004
年12月31日,妈湾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37.49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32.21亿
元,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5.42亿元。
    3、西部公司
    公司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南山劳动大厦11层
    注册资本: 136000万元
    成立时间: 1994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孙启云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公司主要股东有:深能源(51%)、能源集团(31%)、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10%)、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8%)。西部公司主营电力生产,拥有四台30万千
瓦发电机组,截至2004年12月31日,西部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2.07亿元、净资产(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35.16亿元,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8.61亿元。
    4、能源运输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统建楼东2栋19楼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4年9月13日
    法定代表人:魏文德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购销燃煤以及与能源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器材、钢材、木材、水泥等
原材料。经营为能源项目所需燃料、原料、设备的公路、水路运输代理业务。
    能源运输公司系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能源运输公司总资
产12854万元、净资产9919万元,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3289万元。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妈湾公司、西部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源运输公司系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
而能源集团系持有本公司55.28%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妈湾公司、西部公司委托能源运输公司运输煤炭并支付运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妈湾公司、西部公司将下属电厂所需的全部发电用煤委托能源运输公司承运,支付
运输款。能源运输公司负责组织符合要求和适航的船舶承运发电用煤,并保证安全、及
时的运输。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
    煤炭运输受载港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港口:秦皇岛港、天津港、黄骅港、日照
港、青岛港、连云港。各航线运价参照广东省电煤运价执行,其价格如下:
        航线      运价(元/吨)
    天津港----妈湾电厂   68
    黄骅港----妈湾电厂   68
    秦皇岛港----妈湾电厂  68
    日照港----妈湾电厂   60.50
    青岛港----妈湾电厂   60.50
    连云港----妈湾电厂   58
    若产生两港受载的航次,在第一港运价的基础上增加0.5元/吨。该运价可依据市场
及实际运作情况,由三方协商适时做适当调整。其它未确定的受载港口和进出口煤炭的
运价另行商定。当国家关于沿海运输运价进行政策性调整时,合同双方应就以上运价进
行友好协商。
    按妈湾公司、西部公司对2005年全年用煤数量的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约
342,401,012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关联交易金额达3000万且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为
40.16亿元,其5%即2.01亿元,因此该项关联交易需提交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价款收款方式
    妈湾公司、西部公司在收到每航次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该航次的全部运费。
    (四)本次关联交易合同期限: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自2005
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时,任一方可书面确认停止该合同的执行,否
则,视同在新合同未签订前,按该合同延续执行,待新合同签订后,新一年所预付的运
费按新合同条款和价格执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我国煤炭供应仍处于非常紧张的局面,煤炭生产、运输受诸多因素制约,存
在着产量、运量的不确定性,给电厂稳定生产带来很大风险。因此,妈湾公司、西部公
司固定委托专业的运输公司为其运输发电用煤,有利于减少煤炭的流通环节,保证煤炭
供应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电厂生产的安全。
    能源运输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运输服务的公司,多年以来一直为妈湾公司、西部公
司提供煤炭运输业务,双方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2004年以来,国际、国内运输
能力比较紧张,运力缺口大,由于能源运输公司和其他船舶运输公司有良好的业务往来,
并长期租赁了一些船舶,能够保证妈湾公司和西部公司煤炭运输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意见
    1.本公司独立董事曹龙骐先生、黄速建先生、王捷先生于2005年3月21日审阅了此
关联交易议案及有关说明,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四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曹龙骐先生、黄速建先生、王捷先生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
    本独立董事依据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
资料,认为:
    (1)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中
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