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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05-00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2005年4月11日,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全体董事、监事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 文件。200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1人,邹明武董事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特委托吕华董事长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吕华董事长主持,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公司2004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27,734,135.30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593,143.41元,本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1,327,278.71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按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6,934,135.30 元的10%与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93,413.53元和法定公益金1,346,706.77元,扣除 2004年度公司已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985,256.51元和2003年度已发放现金股利 2,868,696.00元,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433,205.90元。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2004年度末总股本(89,646,75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2,689,402.50元。本 次分配后,公司尚结余未分配利润68,743,803.40元结转到以后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 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了《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了吕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吕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对吕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期 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了选举吴功成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吴功成先生简历附后);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审议了变更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邓勇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陈新先生、陈锡鹏先生、谈耘先生、鄢 湛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郑利群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助 理职务,公司对各位高管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经吴功成董事长提名聘任吕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吕华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卢胜海先生、熊楚熊先生、孔雨泉先生、高洪星先生对公司聘任吕华 先生为总经理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吕华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吕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2、聘任吕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沙河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九、审议了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津贴的议案; 本届董事独立董事的工作津贴为每年人民币4万元,独立董事因本公司会议所发生的 差旅费由公司全额报销。本届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津贴为每年人民币2万元,外地董 事因本公司会议所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全额报销。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了公司2005年度第一季度季报;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了公司与深圳市建明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05- 008号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功成、郭元 先、邹明武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了公司与深圳市沙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05-009 号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功成、郭元 先、邹明武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了聘任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卢胜海先生、熊楚熊先生、孔雨泉先生、高洪星先生对聘任深圳鹏城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十四、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总监、副总监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总监、副总监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由基准年薪和效益奖 金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总监、副总监基准年薪为:董事长年薪27.8万元、监 事会主席和总经理年薪25.8万元;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13-25万元;副总监9-14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卢胜海先生、熊楚熊先生、孔雨泉先生、高洪星先生对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总监、副总监年度薪酬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及监事会主席薪酬提 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05-007号股东大 会通知公告)。 该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吴功成,男,1955年3月出生,毕业于暨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历任基建 工程兵304大队战士、副排长、军务参谋、连长等职务;深圳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处 副主任、主任;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综合开发部副部长;深圳市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吕华,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双学士(城市规划、经济学 专业);英国雷丁大学ISMA中心金融学硕士、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国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历任深圳大学国际金贸系教师;深圳市物业工程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代理总经理;深圳市鼎阳投资发展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沙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有较深厚的房地产和资本市场运作方面 的理论素养和多年从事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操作管理的实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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