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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于2005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事项予以了审议,遵照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董事变更、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认为: 关于朱晓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理职务及陈长庚先生辞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职务的申 请、审议、表决程序、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补选蔡国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程 序、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根据所提供的蔡国麟先生的履历, 不属于《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之相关人士,具备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对于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本独立董事认为各议案的内容合法,审议、表决的程序 均符合相关规定,本独立董事同意各议案的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德棉、宋金铭、孙献军、朱汉扬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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