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临2005-06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3月19日,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的通知, 根据浙江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浙风公司")股东会决议,为浙风公司进一步 规范并明晰产权,解决职工持股会作为上市公司直接、间接主体不适格的障碍,并为解 决浙风公司过多债务,保障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职工持股会 会员大会形成决议将其持有浙风公司3408.6万股股权(占60%)全部转让给浙江上风建 设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徐灿根,转让比例分别为1363.44万股(占24%)和2045.16万股 (占36%)。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已于2005年3月1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完 成后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职工持股会将完成历史使命,依法清算注销。 上述受让方中,浙江上风建设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也为自然人徐灿根,其个人持 有浙江上风建设有限公司70%的股权,为浙江上风建设有限公司的控制人。 根据通知及浙风公司提供的其他文件,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职工持股会的第一大持 股会员也为徐灿根先生个人,在职工持股会中占38.48%的比例;其通过职工持股会持有 浙风公司股权,为浙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上述徐灿根先生于浙江上风建设有限公司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上述股权转让相关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股权转让已经经过浙风公司股 东会的批准,符合《公司法》和《浙江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权转让 也经过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的批准,符合《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 司职工持股会章程》的规定。 经过本次股权转让,本公司总股本不变,第一大股东也不变,仍为浙江风机风冷设 备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7,357,21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0%。上述股权性质不变,仍 为社会法人股。上述股权转让详细情况请见《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摘要)》。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