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长城A:关于签定控股子公司金众集团、越众集团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
2005-04-30 06:48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05-16号)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定控股子公司金众集团、越众集团股权转让合同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05年4月28与深圳市金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定了《企业国有股权转让
合同》,公司将所持有的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众集团")
61.16%的股权中的53,869,782股(占该金众集团总股本的46.16%)全部转让给深圳市金
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金众集团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见深长城2005-10号公告,刊
登于2005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8与应宪签定
了《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持有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越众集团")的3582万股(占越众集团总股本的59.7%)全部转让给应宪等越众集团
内部员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越众集团的78万(占越众
集团总股本的1.3%)全部转让给应宪等越众集团内部员工。(有关越众集团股权转让的
详细情况见深长城2005-11号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以及www.cninfo.com.cn上。)
    二、备查文件
    1、 公司与深圳市金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定的《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2、 公司与应宪等签定的《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