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能源A:董事会五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5-05-13 06:53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5-021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一次会议于2005年5月12日上午在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
于2005年4月30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
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七人,刘谦董事因公出差,授权杨海贤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黄速建独立董事因公出差,授权王捷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审
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一致选举杨海贤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2、经杨海贤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毕建新董事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3、经杨海贤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秦飞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4、经杨海贤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周朝晖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5、经毕建新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郭志东先生、张咏梅女士、赵立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6、经毕建新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邵崇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任期三年。
    7、经毕建新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佘晓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下次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详见附件二)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独立董事经参阅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认为:
    1、本次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毕建新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3、秦飞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4、郭志东先生、张咏梅女士、赵立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5、邵崇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总经济师的任职资格。
    6、佘晓明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7、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海贤,男,1956年出生,工商企业管理研究生,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解
放军副团职干部,转业后历任深圳市委驻深单位工委办公室副科长、科长、副处长,深
圳市能源总公司人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
    毕建新,男,1947年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东北电力学院电力系教师,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月亮湾电厂副总工程师、运行总监、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秦飞,男,1963年出生,曾任深圳市计量检测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
任、深圳市政府技术监督局属下合资企业天祥公证检验中心中方董事兼财务部部长、深
圳市质量认证中心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安委办主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郭志东,男,1967年出生,工学硕士,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妈湾电
力有限公司月亮湾电厂运行部值长、总师办专责工程师、检修部电气分部分部长、检修
部副部长、月亮湾电厂副总工程师、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
    张咏梅,女,195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西省政府物价局主任
科员、经济师,深圳环宇贸易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深圳市能源总公司业务主任、高级经
济师,本公司监审部部长、副总经济师、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
    赵立,女,1961年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电力系讲
师、深圳市东辉公司干部、深圳市能源总公司总经理办秘书、能源总公司总经理办副主
任、能源集团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邵崇,1959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统计局研究所社会经济研
究室副主任,本公司筹备办副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深圳能源保税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济
师,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佘晓明,男,1962年出生,博士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湖南株洲市纺
织品公司、株洲市统计局工作,1995年起在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工作,历任能源石化公司
财务部长、能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长兼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
部部长。
  
附件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内容
    1、原第十一条"本章程所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修改为"本章程所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
    2、原第一百三十七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八小点"提请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修改为"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