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2005-05-14 06:44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05-2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提名,聘请
吴树桐先生任总经理、李广益先生和谢剑琳女士任副总经理和贝瑞臣先生任财务负责人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
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同意董事会聘请吴树桐先生任总经理、李广益先生和谢剑琳女士任副总
经理和贝瑞臣先生任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 涂光备、沈福章、罗永泰
                               200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