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5-05-17 06:33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05-01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28日以书面形
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
决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了关于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长沙沙河水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追加
投资款协议书》及对其追加投资款人民币2.8亿元的议案。
    2004年,公司与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浪涛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在长沙市共同投资成立长沙沙河水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
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占80%股份、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浪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各占10%股份。项目公司的宗旨:在于对长沙市开福区楚
家湖、工农垸及下游捞刀河水系水利工程的治理,同时进行水利工程及周边土地的商品
房开发。
    2005年3月4日,项目公司成功竞得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高岭村的两块土地:
[2004]挂63号地块,出让面积33,033.3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2;[2005]挂01
号地块,出让面积592,064.2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0。
    经初步估算,项目公司对上述水利工程的治理以及对上述两块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
约需资金人民币2.8亿元,目前项目公司尚无相应的资金能力。
    为解决项目公司的项目开发资金问题,公司决定与项目公司签订《追加投资款协议
书》,对其追加投资款人民币2.8亿元,分批投入,期限为三年。追加投资款按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计息,按季收取,项目公司于每季度末向公司支付利息。投资期限届满后三日
内,项目公司一次性向公司归还追加投资款的全部本金及剩余利息。
    该议案以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