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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 公告编号:2005-012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5月9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05年5月16日在本行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实到董事蓝德彰(John D. Langlois)、欧巍(Au Ngai)、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钱本源、周俊、金式如、 采振祥、郝珠江、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郑学定、袁成第共11人。独立董事米高 奥汉仑(Michael O'Hanlon)通过电话会议参加会议和表决。戴德时(Timothy D. Dattels)不能出席,委托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行使表决权。 本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黄守岩、王魁芝、管维立、吴正章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 还有本行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行长和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蓝德彰(John D. Langlois)主持。会议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原则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从2005年1月1日起,给予第六届董事会每位董事每年25万元人民币的基本津贴(税 前),另根据每位董事参加会议等尽职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 2005年1月1日起,给予第五届监事会每位非员工监事每年15万元人民币的基本津贴 (税前),给予每位员工监事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基本津贴(税前)。另外根据参加会 议等尽职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袁成第、郑学定、郝珠江、法兰克纽曼(FrankNewman)、米高奥汉仑 (Michael O'Hanlon)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徐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徐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袁成第、郑学定、郝珠江、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米高奥汉仑 (Michael O'Hanlon)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徐进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六、会议讨论了董事长的工作安排。 1、会议接受蓝德彰(John D. Langlois)先生辞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职务。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袁成第、郑学定、郝珠江、法兰克纽曼(FrankNewman)、米高奥汉仑 (Michael O'Hanlon)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2、会议同意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先生担任代理董事长。 以上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袁成第、郑学定、郝珠江、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同意以上议 案。 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本人没有参加此议案的表决。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先生担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袁成第、郑学定、郝珠江、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米高奥汉仑 (Michael O'Hanlon)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蓝德彰(John D. Langlois)先生担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袁成第、郑学定、郝珠江、法兰克纽曼(FrankNewman)、米高奥汉仑 (Michael O'Hanlon)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蓝德彰(John D. Langlois)先生同意以上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本行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蓝德彰(John D. Langlois)先生简历见附件二; 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先生简历见附件三。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定于2005年6月17 日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审议以下议题: 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利润分配方案; 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选举单伟建先生担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先生担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蓝德彰(John D. Langlois)先生担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罗龙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康典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10、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和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11、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12、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3.1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3.2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3.3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3.4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附件: 一、徐进先生简历 二、蓝德彰(John D. Langlois)先生简历 三、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先生简历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8日
附件一: 徐进先生简历 徐进先生生于1966年9月,江苏南通人,已婚,中共党员。法学硕士,1995年北京 大学博士肄业。1989年9月至1990年7月在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工作。 1995年8月进入深圳发展银行工作,历任总行信贷部总经理助理、总行审贷委员会委 员、总行信贷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深圳地区特殊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总行特殊信用审查委员会委员等职。2003年6月至今任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总行审贷 委员会委员。徐进先生具有律师、国家执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等任职资格。2003年5 月被聘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徐进先生1995年至今先后在《上海金融》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1998年参与编写 《商业银行贷款企业分析》,并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
附件二: 蓝德彰(John D. Langlois)先生简历 蓝德彰(John D. Langlois)博士,62岁,于2002年9月担任摩根士丹利资产服务咨 询(中国)有限公司主席至今。从2000年至2005年1月,蓝德彰博士曾分别担任上海银行 董事、南京市商业银行董事。1999年至2001年,他任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系教授。 1982年至1999年,蓝德彰博士受雇JP摩根,历任集团内纽约国际金融管理部助理副总 裁、副总裁,JP摩根担保公司日本分公司副总监,日本分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房产 处处长,伦敦分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房地产处处长,香港分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中国业务处处长,纽约分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亚洲客户处处长,北京代表处首席代 表。1973年至1982年,蓝德彰博士任美国缅因州布兰斯维克郡的波顿大学历史系准教授 兼系主任。他于1974年获得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系博士学位,1986年获纽约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1966年获得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64年获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学位。
附件三: 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先生简历 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先生,哈佛大学经济学系本科毕业,62岁,为前美 国信孚银行(Bankers Trust)之名誉主席。他并为Carnegie Hall Society 信托委员 会委员及美国康乃尔大学 Weill 医学院监察委员会成员。 他曾任美国信孚银行之主席、 总裁及首席执行官。纽曼先生在加入美国信孚银行前曾担任美国副财长。在此之前,他 亦曾于美洲银行担任副主席及财务官六年及于美国富国银行(Wells Fargo Bank)担任 财务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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