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05-00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26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728号恒运大厦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夏藩高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5人,代表股份158,725,4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59.55 %;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 25,741股,占公 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24 %;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普通决议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25,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74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25,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74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25,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74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25,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74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4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55,442,552.6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544,255.26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 金7,772,127.6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0,692,606.76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92,818,776.48元,扣除2003年度已分配股利66,630,315.00元,公司2004年度实际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6,188,461.48元。本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4年末总股本 266,521,2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59,558,146.48 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25,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74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25,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74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应支付报酬的议案》。 2005年度公司续聘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期限一年。经公司 与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200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48万元(含本公 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参股企业的审计费用)。若增加其他审计事项需增加 相应的审计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董事会确认后,报下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25,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74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个别董事调整的议案》。 (1)同意郑椿华先生因退休辞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25,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74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100%。 (2)同意增补叶永泰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25,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74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100%。 (二)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披露于 2005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25,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74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00%。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做了2004年度述职报告,对2004年度独立董事出 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 行了介绍。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丽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独立董事2004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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