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欣 达:保荐机构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05-05-28 07:00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我们对公司向湖
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购买生产用蒸汽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有关规定作了审查,认
为此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在客观上有其必然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盖章):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贾广华、逄 伟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