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我们对公司向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购买生产用蒸汽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有关规定作了审查,认为此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在客观上有其必然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盖章):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贾广华、逄 伟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