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春都 股票代码:000885 公告编号:2005-015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27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春都路1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树华 出席会议并见证。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340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625%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对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 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 决股数的 0 %;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0 %。 2、表决结果: 大会通过《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 决股数的 0 %;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0 %。 2、表决结果: 大会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 决股数的 0 %;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0 %。 2、表决结果: 大会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 决股数的 0 %;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0 %。 2、表决结果: 大会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 决股数的 0 %;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0 %。 2、表决结果: 大会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2005年度续聘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 计单位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 决股数的 0 %;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0 %。 2、表决结果: 大会通过《关于2005年度续聘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单 位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 决股数的 0 %;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0 %。 其中:同意刘亮为公司董事的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同意闫万鹏为公司董事的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同意郭金鹏为公司董事的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同意王璞为公司董事的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同意邱淼贵为公司独立董事的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同意马书龙为公司独立董事的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同意牛苗青为公司独立董事的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 大会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 决股数的 0 %;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0 %。 其中:同意赵葆银为公司监事的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同意史歌东为公司监事的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同意陈亚各为公司监事的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2、表决结果: 大会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34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 决股数的 0 %;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股数的0 %。 2、表决结果: 大会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树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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