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ST吉轻工 公告编号:2005-21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3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孙健女士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5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 登在5月31日及4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60766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5.85%。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81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 股份总数0.0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本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本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孙健、孙振江、孙黎耘、李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朱文山、李国义、 张德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公司董事会提名朱文山、李国义、张德林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出异议。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孙健: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孙振江: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孙黎耘: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李丽: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朱文山: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李国义: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张德林: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石文秀、郝建春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并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 工代表监事杨秀峰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石文秀: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郝建春: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7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天可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伟光、马庆国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各项事项审 议表决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合 法有效。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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