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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A 公告编号:2005-21号)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鉴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廷苑酒店")所经 营的圣廷苑酒店世纪楼装修和设备较为陈旧,需进行部分重新装修和设备更换。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为圣廷苑酒店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壹亿元整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贷 款属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圣廷苑酒店世纪楼的装修和设备更换,期限为三年, 自2005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29日。我公司及圣廷苑酒店将全部资料报送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审批,经建设银行审批核准后,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建设银行反 馈的正式《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 2、鉴于本公司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众集 团")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贰仟万元提供担保的合同已到期,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为"越众集团"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肆仟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该 贷款属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期限为一年,自2005年6 月29日至2006年6月28日。我公司及越众集团将全部资料报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行审批,经建设银行审批核准后,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建设银行反馈的正式《人 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圣廷苑酒店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实际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注 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长兴大厦,法定代表人为辛杰,主营业务为酒店经营。 圣廷苑酒店2004年度末的资产总额为19,113万元,负债总额为13,068万元,净资产 为6,045万元;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15,820万元,净利润为312万元。 越众集团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61%的股权),该公司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法定代表人为应宪,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越众集团 2004年度末的资产总额为72,037.33万元,负债总额为74,643.09万元,净资产为 -2920.14万元,2004年金众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为77,298.18万元,2004年实现净利润 -4,374.14万元。 根据深圳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越众集团进行员工持股改制,并已经签定了股权转让 合同(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对于公司对越众集团进行贷款担保,根据公司与越众集团 签定《解除贷款担保责任合同》,公司对越众集团的贷款担保将按以下方式解决: 截止2005年初公司为越众集团提供贷款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6,600万元,双方同意 按以下步骤减少贷款担保金额: 至2005年12月31日前,公司为越众集团提供的贷款担保余额减至人民币4,600万元 以下(含4,600万元);2006年底贷款担保余额减至人民币2,290万元以下(含2,290万 元);2007年底解除全部贷款担保责任。 为确保越众集团还款责任的履行,越众集团以其开发的盛景国际项目(即"越海家园") 2栋第2层商业裙楼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作为公司担保责任的反担保。经过采取以上反担 保措施,公司为越众集团提供的贷款担保较好地控制了风险。 三、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本公司 为圣廷苑酒店在该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 为借款合同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本公司 为越众集团在该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为借 款合同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圣廷苑酒店主营业务为酒店经营,在收回原新世纪酒店(现为圣廷苑酒店世纪楼) 后,由于世纪楼装修和设备较为陈旧,需进行部分重新装修和设备更换,需要较大的流 动资金支持,目前世纪楼经营良好,具有较好的赢利能力,担保风险很小。 越众集团为主营建筑施工的企业,在深圳市竹子林西区有一个在建房地产项目,企 业的日常经营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支持,该公司虽然即将改制完成,但根据公司与越众 集团签定《解除贷款担保责任合同》,担保风险小,能够保障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500万元(占2004年底公司净资产的 比例为14.46 %。其它担保事项参见本公司《2004年度报告》)。 六、备查文件 1、《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3、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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