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白鸽股份 公告编号:2005-013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政策调整使供热业务成本增加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8月7日,本公司接到通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省发改委)下发 了《关于调整省管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05]897号),决定适当调整郑 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的热力出厂价格。本公司城市集中供热业务所需热力均采购自郑州新 力电力有限公司。现就此政策对本公司的影响,提示公告如下: 一、国家政策 2005年7月8日,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调整省管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豫发改价 管[2005]897号),决定自2005年7月9日起,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的热力出厂价格, 供居民部分调整为每吉焦23元,其余部分调整为每吉焦26元,少回水价格调整为每吨8 元。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城市集中供热业务所需热力均采购自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2004年7月9日 至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向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采购热力895046吉焦,少回水 28866吨。按2004年同期实际采购量计算,本年度热力采购成本预计将增加8,170,878 元。 受此因素影响,预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利润相应下降。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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