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11 股票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05-01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我们认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 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 定,2005年上半年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5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隋永滨、邢以群、邱学文 2005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