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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ST盛润A、 ST盛润B 公告编号: 2005-027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广州铁路中院民事裁定书一份,内容如下: 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为本案申请执行人)诉 借款单位深圳市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华公司)及担保单位本公司授信 额度协议纠纷一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04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刊登 的诉讼事项公告2004-021),经招商银行与中华公司在本案执行期间进行和解,达成了和解 协议:双方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以人民币21,455,535元共同变卖中华公司所有的位于深圳市 罗湖区布心路综合楼4栋(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4200052号)全栋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 此前向招商银行抵押并被广铁法院查封)给深圳明泰润投资有限公司,变卖款项中部分用以 抵偿中华公司所欠债务135万美元。现经广州铁路中院裁定,同意执行上述和解协议,在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的同时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因本公司曾对此诉讼事项计提了部分预计负债, 此次裁定将冲回本公司已提预计负债,增加本年度营业外收入人民币448.2万元。 除此之外,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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