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轻工:关于召开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005-09-06 06:40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ST吉轻工   公告编号:2005-40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05年8月24日
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中提案(7)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中董事候选人为:许华、蔡建新、张虹、单强、沈坤荣(独立董事)、顾仁民
(独立董事)、陈浩(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议案7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7中议项(1) 关于选举许华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7中议项(2) 关于选举蔡建新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7中议项(3) 关于选举张虹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7中议项(4) 关于选举单强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7中议项(5) 关于选举沈坤荣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7中议项(6) 关于选举顾仁民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7中议项(7) 关于选举陈浩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
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拟选出
的董事人数的乘积(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7人);股东可以在拟选出的董事人数范围
内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
    3、累积投票方式的计票原则是:
    (1)以所得选举票数较多并且所得选举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
以上者当选。
    (2)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3)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持股
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对议案7"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的说明
    1、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分序号,即7.01元代表第一位董事候选人,7.02
元代表第二位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直至7.07元代表第七位候选人。股东应按投票对象分
次申报。
    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三、会议审议事项中提案(8)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1、议案中监事候选人为朱志铭、李小钢,具体如下:
    议案8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8中议项(1) 关于选举朱志铭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8中议项(2) 关于选举李小钢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2、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规则同上。依据《公司章程》规
定监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通过职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采用交易系统投票对议案8"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的说明
    1、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分序号,即8.01元代表第一位监事候选人,
8.02元代表第二位监事候选人。股东应按投票对象分次申报。
    2、"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五、除议案7"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和议案8"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外的其它议
案,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六、议案1-9均提供网络投票系统和交易所投票系统。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
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为准。
    特此通知。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