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05-02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16日上午9:00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3,181,8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1,181,865股的60.66%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3,181,8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1,181,865股的60.66% ;无流通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代表人及公司律师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 姚新义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授权委托副董事长王涌先生主持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 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3,181,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3,181,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关于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资金受让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法人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资金受让芜湖海 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涌、曹俊、周学军,在该议 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786,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10,786,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文件《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3,181,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43,181,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项振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议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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