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海纳:董事会公告
2005-10-15 06:50   


证券代码:000925    股票简称:浙大海纳     公告编号:临2005-34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获得一份执行证书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现将公司涉及的对外
担保及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2004年9月27日,广州景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景江)与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
行恒福路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从2004年9月27日起至
2005年3月27日止。本公司与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油龙昌)为广州景江
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2004年9月27日签订了《保证合同》。经查对公司档案,未
发现有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广州景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883万元。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恒福路支行申请执行公司担保责任案
    1、本案各方当事人
    (1)、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恒福路支行
    (2)、被申请执行人:广州景江、中油龙昌、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本公司)。
    2、申请事项
    执行贷款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相关利息以及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3、申请事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于2004年9月27日在广州市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不可撤销
保证合同》,约定广州景江向光大银行恒福路支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由中油龙昌及本公
司提供不可撤销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现广东景江至今尚拖欠本金及利息,引发了此次纠纷。
    4、裁决情况
    本案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公司标的为4000万元资产的。目前公司以下
资产已被法院查封:
    (1)、轮候查封本公司持有的杭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45%股权及持有的杭州海纳半导体
有限公司96.55%股权及收益。
    (2)、轮候查封本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创业路的房产;土地使
用权。
    (3)、查封银行帐号1202024509006538869。
    (4)、扣划人民币17300元给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冻结本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市滨江支行的银行存款。
    5、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尚未最终结案,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此事极
为重视,已督促有关债务人尽快偿还债务。
    6、备查文件
    (1)、执行证书(2005)粤公证内字第05242号
    (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穗中法 执字第952号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