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05-03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于2005年9月19日公告了股 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并于2005年9月28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持有本公司4,318,187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07%。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分别于2005年7月13日、2005年10月21日经中国机械 装备(集团)公司国机资[2005]332号文《关于同意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的意见》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338号文《关于浙 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持有国有法人股3,478,187股,占公司总 股本71,181,865股的4.89%,该股份具有流通权。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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