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资产置换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
作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公司资产与湖州美欣达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事项,按有关规定作了审查,一致认为:针对该资产 置换的关联交易事项,双方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并就双方的资产委托有关评估事务所 作了价值评估,资产置换的理由比较充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董事会对资产 置换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不构成负面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赵建平 张 凯 俞建亭 二00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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