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对外投资公告
2005-12-24 06:41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 :沙河股份      编号:2005-03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公司")与新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建设开发公司")、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
"沙河股份工会")三方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
好协商,拟定在河南省新乡市共同投资设立新乡市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名称以
新乡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后另行公告,以下简称"世纪置业公司")。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3、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于2005年1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及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事项对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4、此事项需新乡市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沙河股份公司
    沙河股份公司成立于1987年7月,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注册资本
8,964.675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功成。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新型建材
的生产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物业管理等。
    2、新乡建设开发公司
    新乡建设开发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注册地址:平原路239号,注册资本8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庆忠。经营范围: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城市建设、开发、咨询(限分支机
构经营)(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平许可证经营)。
    3、沙河股份工会
    沙河股份工会法定代表人:赵忠,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世纪置业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沙河股份公司出资人民币4,800万元,占公
司注册资本的60%;新乡建设开发公司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沙河股
份工会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租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资开发等(具体内容以工商局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沙河股份公司、新乡建设开发公司和沙河股份工会三方均以自有的现金形式出资拟设立
世纪置业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沙河股份公司出资人民币4,800万元,占
公司注册资本的60%;新乡建设开发公司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沙河
股份工会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公司注册资本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
例在公司注册之前一次性缴付到位。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由合作各方根据项目开发进度按比例
投入。公司主要通过招、拍、挂方式从国土部门获取土地并进行房地产开发。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新乡市房地产宏观环境良好,整体市场处于平稳发展阶段。现有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水平
普遍较低,高端市场存在空白点;公司拟开发项目所处片区未来市场供应量较少,市场竞争
环境相对宽松,只要把握好开发时机,在准确的项目定位和有效的营销支持下,项目的开发
前景看好。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由于全国有部分地区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及投资过热,国家有关部门从2004年底开始
逐步加大了宏观调控的力度,从加息、加首期等经济调控措施到最近国务院7部委出台的《关
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政策调控,使得房地产业近两年内的宏观政策风险加大。
新乡市房地产市场处于启动发展阶段,房价相对不高,泡沫成分较少。房价受宏观调控的影
响不会太大,但宏观调控会影响消费者的置业心理,带来风险。公司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
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研究由此而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同时,会采用合理的
营销手段和方式。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确定的,协议签署遵循了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各项条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因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备查文件
    1、《沙河新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