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伦置业: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6-01-10 06:49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天伦置业      公告编号2006-001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1月2日以电话或传真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
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雄
先生主持,以与会七名董事全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原〈土地转让合同〉的协议》事
项。
    2002年10月16日,经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润
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于广州与广州军区空军住房发展中心签署了《土地转让合同》(下简称原
转让合同),受让其所有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33号空广粤字第6071号的一宗土地,该地块面
积约28000平方米,转让金额为1.45亿元人民币。截至2005年12月31日,我方已支付部分土地
转让价款5500万元和政府税费及前期开发等费用1900万元。由于该宗地拆迁工作难度很大,
时至今日仍难以完成,加之我方两处在建工程项目资金需求较大,及时足额支付剩余土地转
让价款亦有难度。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并解除原转让合同。双方互不追究原转让合同产生的
违约责任,对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我方已付的转让款及相关费用等7400万元全部退还
给我方,退还方式和时间另行协商。公司董事会认为对方兑现前述退款不会存在任何问题,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解除原转让合同,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退还的款项将利于公司
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及新项目的开发,从而保证公司房地产开发这一主营业务。
双方于2006年1月9日签署了《关于解除原〈土地转让合同〉的协议》。
    本次解除原合同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