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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公告编号:2006-003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与协商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亚达")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 东的书面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16日刊登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后,通过走访投资者、网上路演、咨询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 行了交流和沟通。在总结投资者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维持不变,具体如下: 一、股改方案的对价安排 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实业")作为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惟一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获得在A股市场的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 A股股东所做的对价安排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 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中航实业共支付股份总额为 18,225,000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依然为249,317,999股,公司总股本、总资产、净资产、 每股收益不变。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航实业承诺:持有的飞亚达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 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飞亚达股份总数的比例(特指不含B股的股份总数) 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1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上的《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或刊登 在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2月6日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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