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社会公众股计划承诺期满的提示性公告
2006-02-11 06:39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06-00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社会公众股计划承诺期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10月31日召开了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公司控股股东盾
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了如下增持社会公
众股的计划: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格连续
三个交易日低于5.57元,则盾安控股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在二级市场以低于5.57元的价
格增持公司股票,直至累计增持840万股或者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高于5.57元,且在增持完
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同时,盾安控股为实施上述增持计划作出了如下履约保证:在公司董事会公告非流通股
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结果前将相当于增持公司股票所需资金约4678.80万元存入相应的
银行专用账户。该资金除专项用于可能的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用途外,在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不作其他用途且不提取,以保证按照上述承诺履行增持社会公众股
份的义务。
    自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交易之日(2005年11月10日)起至2006年2月10日止三个月内,公司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表现正常,未出现收盘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低于5.57元的情形,未触发增
持条件,因此,盾安控股在承诺期内没有实施增持计划。同时,至2006年2月11日,盾安控股
为实施增持计划存放于银行专用账户的增持资金锁定期满,将自动解除锁定。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