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06-00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2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6年2月20日以传真方式召 开,参加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表决的董事9名,发出表决单传真件为9份,收回有 效表决单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一个议案:《关于芜湖海螺型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公司对价支付等相关内容的议案》。 本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型材")45,000,000股定向 法人境内法人股。目前,海螺型材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为使本公司现持有的海螺型材非 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同意向海螺型材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获得3股的股份。若海螺型材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本公司将向 海螺型材流通股股东送出11,045,455股的对价股份,支付完毕后,公司持有海螺型材的股份 将变更为33,954,545股。 同时,本公司在海螺型材股改方案中作出如下承诺:公司持有的海螺型材非流通股股份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结束后,公司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海螺型材股份,出售数量占海螺型材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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