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用2006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
2006-03-21 06:42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06-01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用2006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用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公司历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及上市审计、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专项审核报
告中,均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续聘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
    特此说明。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隋永滨、邢以群、邱学文       
                       200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