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06-01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用2006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用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公司历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及上市审计、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专项审核报 告中,均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续聘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 特此说明。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隋永滨、邢以群、邱学文 200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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