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的专项说明
2006-03-21 06:43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06-01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及以前
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检查和必要的问询后,发表了如下专项说明:
    一、关于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
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公司与关联方没有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的各种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完全符合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规定。
    特此说明。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隋永滨、邢以群、邱学文       
                        200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