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经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截止2006年4月5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19,364,681.31元人民币。 根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2006年4月 5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 份额派发红利0.60元。 本基金已于2006年4月12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景顺长城鼎益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预告"(2006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237068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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