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作为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 已经向本人提交了有关公司200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经本人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 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关于200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所述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06年度关联交易合同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 易的定价政策合理,体现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2、公司2006年度关联交易合同签订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公司关于200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所述的全部关联交易行为。
独立董事(签名): 瞿宝元 任祖武 王忠明 白暴力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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