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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G沙 河 公告编号:2006-01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13日分别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4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本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季报》;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32,339,262.82元, 资本公积为95,140,317.49元。 1、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按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32,339,262.82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33,926.28元、按照4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2,935,705.1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633,205.90元,本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6,802,837.32元,再扣除2004度已发放现金股利2,689,402.50元,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84,113,434.82元。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2005年度末总股本(89,646,75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0.35元(含税),共计3,137,636.25元。 本次分配后,公司尚结余未分配利润80,975,798.57元结转到以后年度。 2、根据本公司2006年1月23日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2005年度末总 股本(89,646,75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44,823,375股, 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4,470,125股,资本公积为50,316,942.49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了奖励吕华总经理1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鉴于吕华总经理在2005年度对公司的突出贡献,决定奖励吕华总经理1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沙河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奖励吕华总经理10万元人民币的 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认为关于奖励吕华总经理1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认为该议案有利于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完善。 七、审议并通过了处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车辆管理的实际需要,同意按照深圳市深港旧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对公司粤B/ Y9801和粤B/S3385两辆汽车的评估价,将车辆出售给深圳市鹏汽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八、审议并通过了捐赠深圳警察基金会1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九、审议并通过了聘任李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简历见附件);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公司副董事长张建民先生、董事薛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张 建民先生和薛钢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议案一、三、四、五、八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李锐,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2000年3月在深圳沙 河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工作;2002年10月任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现任本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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