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06-01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由2006年4月21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6年4月22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现将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事宜 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71,181,8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7,118,186.50 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与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2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13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13日(深市)、2006年6月14日(沪市)。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深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6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沪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6年6月14日直接记入其资金账户; 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控股股东股改承诺减持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理论市场价格每 股人民币6.58 元的110%,即每股人民币7.24 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 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此次分红派息后,上述出售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每股人民币7.14元。 六、咨询办法 咨 询 人: 刘继斌、章叶平 咨询电话:(0575)7657030 、7653678 传 真:(0575)7660105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工业区 七、备查文件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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