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消费:第二次分红公告
2007-07-02 05:35:30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06年4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良好的业绩,为回报投资者,根据《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复核,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6.8元。
    本基金已于2007年6月29日完成权益登记,本基金收益分配对象为:2007年6月29日交易结束后,在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2007年6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fund.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