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鼎益:2007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7-10-10 05:30:30   

 

基金简称: 景顺鼎益	基金代码: 162605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7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1月12日证监基金字【2005】7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16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7年9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7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徐  英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电  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传  真:(0755)25987356
    联系人:刘焕喜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
    公司设立了两个专门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整体运营风险的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五个部门,分别是:投资部;销售营销部;法律、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财务、行政和人力资源部。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股票及债券选择和组合管理并完成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销售营销部从事基金产品设计、市场开发及销售、项目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合规性进行全方位的监察稽核,并向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关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法律监察稽核报告。运营部负责公司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清算和会计工作并负责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维护、系统开发及网络运行和维护。财务、行政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人事劳资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等。
    公司现有员工86人,其中4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没有受到所在单位或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徐英女士,董事长,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毕业,经济学学士。曾任北京燕山石化总厂研究院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讲师,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董事长。
    罗德城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Babson学院,获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
    田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经济师。曾任人民银行山西大同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大同证券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裁办公会成员,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梁华栋先生,董事、总经理,1975年毕业于台湾辅仁大学经济系(BA),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田纳西大学企业管理硕士(MBA)学位。1990年到1998年担任景泰资产管理亚洲公司(LGT Asset Management Asia Ltd.)首席代表及亚洲区董事,曾参与亚洲区有关基金及股票投资市场管理等决策事宜。1998年景顺集团(INVESCO)并购原景泰集团(LGT Asset Mangement),即担任景顺集团亚洲区董事兼台湾区总经理。
    童赠银先生,独立董事,高级会计师,曾任民生银行监事会监事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会计司副司长、司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副部级),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副部级)。1995年9月调任中国民生银行第一任行长,现已离休。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香港大学文学士(1972年毕业),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S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获文学学士,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 & 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海洲先生,监事,硕士,毕业于武汉大学。现任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及工程管理部经理。
    Mr. Dean Chisholm ,监事,毕业于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英格兰暨威尔斯特许会计师机构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England and Wales) 所颁发的英国特许会计师执照。现为景顺集团亚太区运营部总监。曾任职于景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运营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wC)英国及香港核数师。现在出任Hong Kong Securities Industry Group主席及Omgeo Hong Kong Advisory Board的联席主席。
    吴建军先生,监事,1989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获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运营部总监。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初伟斌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具有9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2003年10月加入本公司,任法律、监察稽核部总监。2005年5月起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法律、监察稽核部总监。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1989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获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6月加入本公司,任运营部总监。2005年5月起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运营部总监。
    宋宜农先生,副总经理,英国雷丁大学国际证券与投资银行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副总监、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营销总监。2005年9月加入本公司,任市场总监。2006年2月起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市场总监。
    4、督察长
    刘焕喜先生, 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系,获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华中农大经贸学院投资与金融系,获博士学位。曾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长城证券行政部副总经理等职。
    5、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聘任的基金经理如下:
    王新艳女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9年基金业从业经验。1998进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02年10月至2004年5月担任长盛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基金经理。2004年6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投资总监。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王新艳女士曾于2002年10月至2004年5月担任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王新艳女士目前兼任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8、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王新艳女士一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9、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组成。
    10、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办公及住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总经理:秦立儒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中国银行业务覆盖传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领域,并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截至2006年底,在世界27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分支机构,与1500家国外代理行及47000家分支机构保持了代理业务关系,凭借全球化的网络及其优质的服务、雄厚的实力,本行在国内市场保持着独特的竞争优势。
    在近百年的岁月里,中国银行以其稳健的经营、雄厚的实力、成熟的产品和丰富的经验深得广大客户信赖,打造了卓越的品牌,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中国银行主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资金业务。中国银行向公司客户提供包括贷款、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存款、结算、清算、现金管理等各项金融产品和度身定制的财务综合解决方案。中国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一系列个人或家庭银行产品及服务,包括储蓄存款、消费信贷、支付结算、银行卡和财富管理等。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曾创造了中国银行业的许多第一,所创新和研发的一系列金融产品与服务均开创历史之先河,在业界独领风骚,享有盛誉。目前在外汇存贷款、国际结算、外汇资金和贸易融资等领域居于领先地位,且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06年底,中国银行境内外分支机构共有11,241家,其中境内拥有37家一级分行、直属分行,283家二级分行及10277家分支机构,境外分支机构643家分行、子公司及代表处,是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银行。中国银行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引进国际管理技术人才和经营理念,不断向国际化一流大银行的目标迈进。
    中国银行有近百年辉煌而悠久的历史,在中国金融史上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中国银行于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在动荡的历史年代,中国银行作为民族金融的支柱,以服务大众、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继续保持和发扬了顽强创业的企业精神,为国家对外经贸发展、开展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1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银行由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向功能完善、服务全面的国有商业银行转化,与其它三家国有商业银行一道成为国家金融业的支柱。1994年和1995年,中国银行先后成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发钞银行。为提高竞争优势,中国银行从2000年初开始围绕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2001年,中国银行成功重组了香港中银集团,将10家成员银行合并成当地注册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2002年7月,重组后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境外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
    2004年7月14日,中国银行在与国际同业和国内同业的激烈竞争中,凭借雄厚的实力和优良的服务,脱颖而出,作为我国银行业的优秀代表携手北京2008年奥运会,成为北京奥运会唯一的银行合作伙伴。
    中国银行于200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银行,围绕"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稳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工作。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标志着中国银行向建立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中国银行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2006年6月1日,中国银行在香港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共集资754.27亿港元。继成功发行H股并上市之后,2006年7月5日,中国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A股,是中国资本市场第一家国有商业银行股,是全流通背景下的第一家"海归"股。在国际和国内资本市场同时上市,进一步提高了资本实力,中国银行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势如破竹的中国金融银行业改革的大潮中,在"新兴+转轨"的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大趋势中,中国银行将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创造更新的辉煌、谱写更绚丽的篇章! 
    中国银行多年来围绕客户需求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了来自业界、客户和权威第三方的广泛认可。从1990年以来,中国银行一直荣登《财富》500强排行榜,并被《财富》(中文版)评选为2006年最受赞赏的中国公司;自1992年,中国银行八次被《欧洲货币》杂志评为"中国最佳银行"或"中国最佳本地银行",并于2005年被《欧洲货币》评为中国及香港 "最佳商业银行"(2005年房地产奖项);2004至2006年,中国银行连续三年被《环球金融》杂志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和"中国最佳外汇银行";在中央电视台和《销售与市场》杂志共同主办的"2005中国营销盛典"中,被评为"2005年度中国企业营销创新奖"(是获奖企业中唯一的金融企业);根据英国《金融时报》2005年8月进行的调查,中国银行是中国的十大国际品牌之一;另外,中国银行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中国驰名商标"。2006年在《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中排名第17位,被《财资》杂志评为2006年度AAA奖项中国地区最佳现金管理银行、中国地区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同时《亚洲货币》杂志也将中国银行评为"中国最佳现金管理银行";被《新兴市场》杂志评为"2006年亚洲地区年度最佳银行",被《亚洲风险》杂志评为"2006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获得了《亚洲法律事务》杂志2006年"银行和财经服务公司法务组大奖",是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金融机构;被《投资者关系》杂志评选为"中国市场企业交易最佳投资者关系"、"香港市场IPO最佳投资者关系";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金融(银行)技术暨设备展览会上,本行的产品获得"金融业务创新奖";此外,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谐的氛围,于2005年,被《中国人才》(《China Staff》)授予"中国大陆'最佳人力资源战略奖'",这是大中华区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最高评奖;2006年再次荣获"优信咨询(Universum)"评选的"大学生心目中最理想雇主奖"。
    世纪信誉,环球共享。中国银行将秉承 "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强化公司治理,追求卓越效益,创建国际一流大银行"的宗旨,依托其雄厚的实力、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成熟的产品和丰富的经验,竭诚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银行服务,与广大客户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财务概况:
    2006年,中国银行资产总额53252.73亿元人民币,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合计3882.54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12.28%和66.03%,实现净利润418.92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52.38%,总资产回报率和权益净回报率分别达到0.94%和13.86%,同比提高0.22个百分点和0.70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持续改善,2006年末不良贷款比率从2005年末的4.62%进一步下降到4.04%,下降0.5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3.59%,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1.44%,分别较上年增加3.17个百分点及3.36个百分点。
    (二)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2003年3月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自1996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期间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89年10月至1996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肖先生出生于1958年8月,198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9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李礼辉先生,自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担任海南省副省长。1994年7月至2002年9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1988年至1994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加坡代表处首席代表、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等职。李先生出生于1952年5月,197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1999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王永利先生,自2006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自2003年11月起任中国银行行长助理,1997年4 月至2003 年11月历任中国银行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福建省分行常务副行长及行长,以及河北省分行行长等职。王先生出生于1964年4月,198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获得厦门大学博士学位。
    秦立儒先生,自2005年10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5年10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负责人。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2年7月任香港中银集团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任广东省银行香港分行(香港中银集团)总经理;1995年11月至1997年9月任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副总经理,主管全球资金交易;1991年5月至1995年11月历任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资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1987年10月至1991年5月历任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副处长、处长;1982年8月至1987年9月任中国银行卢森堡分行外汇部经理;1978年2月至1982年7月,先后在中国银行总行财会部、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卢森堡分行从事资金交易工作。秦先生出生于1955年5月,1978年毕业于北京外贸学院。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到2007年3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景宏、同盛、兴安、同智优势成长、易方达平稳增长、易方达策略成长、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易方达积极成长、易方达货币市场、易方达月月收益、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嘉实服务增值、嘉实成长收益、嘉实理财通系列(含嘉实稳健、嘉实增长、嘉实债券)、嘉实货币市场、嘉实沪深300指数、嘉实超短债、嘉实主题精选、银华优势企业、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海富通收益增长、海富通货币市场、海富通股票、万家180指数、金鹰成份股优选、华夏回报、华夏回报二号、华夏大盘精选、景顺长城景系列(含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景顺长城货币市场、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泰信天天收益、泰信优质生活、招商先锋、大成蓝筹稳健、大成财富管理2020、泰达荷银行业精选、国泰金象保本增值、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国泰金鹏蓝筹价值、友邦华泰盛世中国、南方高增长、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华宝兴业动力组合、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国海富兰克林潜力组合基金等49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市场型、指数型、行业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和理财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基金托管部门的设置及员工情况
    中国银行总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销售、市场、运营、风险与合规管理、信息技术、行政管理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并在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设立托管业务团队。
    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现有员工90余人,其中硕士学历以上人员21人,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工作和学习经历的人员有10余人。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徐  英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电  话:(0755)82370388-291
    传  真:(0755)25987239
    联系人:严丽娟
    2、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www.ccb.com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注册资本:35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服务热线:020-38322730、38322974
    联系人: 罗环宇 张大奕
    网址:www.gdb.com.cn
    (7)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蓝德彰(John D. Langlois)
    电话: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网址:www.sdb.com.cn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注册资本:102.72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95555
    联系人:刘薇
    网址:www.cmbchina.com
    (9)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1)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010-6518608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400888811、0755-26951111
    联系人:王玉亭
    网址:www.newone.com.cn
    (15)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2181
    联系人:林建闽
    咨询电话:0755-82130833   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7)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电话:0755-82422251、82440136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任磊、苗永华
    咨询电话:0755-82440136、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11
    (18)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联系人:罗强
    咨询电话:0755-83195000、021-58796226、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125
    联系人:缪白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cn
    (20)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2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D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84533151-822
    联系人:陈少震
    网址:www.txsec.com
    (22)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390
    传真:010-64482090
    客服电话:800-810-8809
    联系人:马泽承
    网址:www.guodu.com
    (2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 黄维琳  曹晔
    网址:www.sw2000.com.cn
    3、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以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业务;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以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赎回业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11层
    负责人:田予
    电  话:(010)85237766
    传  真:(010)65185057
    经办律师:贺宝银、徐志浩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法定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86-10-65246688
    传真:86-10-85188298
    联系人:罗国基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的类型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1、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可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		1.5%
    50万≤M<500万	1.2%
    500万≤M<1000万	1.0%
    M≥10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
    1年以上(含)-2年	0.25%
    2年以上(含)	0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内,基金管理人可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程序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应最迟在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网站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取得有关监管机构核准之后,对促销期间的基金申购费等实行优惠。
    2、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申购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金额			100,000元
    基金份额净值(NAV)		1.016元
    净申购金额			100,000/(1+1.5%)= 98,522.17元
    申购费用			100,000 - 98,522.17= 1,477.83元
    申购份额			98,522.17/1.016 = 96,970.64份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10,000份本基金,持有时间为半年。假设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份额		10,000份
    基金份额净值(NAV)	1.056元
    赎回总金额		10,000×1.056 = 10,560
    赎回费用		10,560×0.5% =52.80元
    净赎回金额		10,560-52.80 = 10,507.20元
    (4)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5)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工作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当日基金份额数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长期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为立足点,重点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股票,以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投资管理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依据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MEM为基础的资产配置模型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并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及GVI等选股模型作为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依据。与此同时,本基金运用多因素模型等分析工具,结合基金管理人的主观判断,根据风险收益最优化的原则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2)投资决策程序
    (i)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包括确立各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财产的配置方案。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前,由基金经理依据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分析,提出基金的资产配置建议,交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一旦作出决议,即成为指导基金投资的正式文件,投资部据此拟订具体的投资计划。
    (ii) 投资部是负责管理基金日常投资活动的具体部门,投资总监除履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的职责外,还负责管理和协调投资部的日常运作。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决议具体承担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iii) 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由各部门总监组成,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指导业务方向,并接受、审阅监察稽核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
    (iv)	本基金决策投资过程为:
    ①由基金经理依据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
    ②投资决策委员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最终决定资产配置方案;
    ③投资部从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中精选个股,依据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投资研究联席会议集体决定个股配置方案;
    ④投资总监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如无异议,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
    2、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1)资产配置
    本基金是一只较高持股的股票型基金,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财产的60%,持有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投资管理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通过定量的业绩归因分析深入发掘主动性回报的相关信息,适当加大选股因素的贡献度,借助投资组合优化技术实现投资风险与收益的最佳配比。
    同时,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采用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实现风险的识别、测度和控制,通过调整风险结构,突出股票选择能力,从而保证股票投资组合相对于基准指数的年跟踪误差在预定目标之内,将投资管理的主动性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本基金在投资中利用多因素模型优化投资组合,将与行业、投资风格和市场敏感暴露度密切相关的非主观的风险因素控制在最低程度,借助主动选股获利,通过精选个股和优化组合两个环节增强超额收益。
    (3)选股标准
    本基金遵循基本面主动选股的原则,主要通过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研究制定投资决策。通过选择基本面良好的优势企业的股票或估值偏低的股票,结合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及政策分析、产业景气及产业政策分析,制定投资备选名单。对个股的选择以成长、价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依据GVI模型,选取价位合适的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票。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A200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20%。
    使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理由如下:
    (1)公允性。本基金定位于高持股的股票型基金,同时始终持有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上述基准对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进行评估,能够比较客观的反映资产的市场平均收益水平,也可以比较公允的反映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2)关于以新华富时A200指数作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部分的理由:
    (i)客观性:新华富时A200指数编制方法明确,能为市场普遍接受。
    (ii)透明性:新华富时A200指数公开发布,投资者可以使用公开的数据经过简单的算术运算获得比较基准,保证了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
    (iii)市场代表性:新华富时A200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iv)新华富时A200指数自2001年6月18日正式发布至今,市场表现优于深沪A股加权综合指数,对基金管理人提出了更高要求。
    (3)关于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与银行同业存款利率的权重的确定依据: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60-95%,基金股票投资的平均仓位接近80%。
    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本基金的管理人可以在报备中国证监会后,使用其他可以合理的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代替原有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严格控制证券市场中的非系统性风险,是风险程度适中的投资品种。
    依据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方法的特征,本基金将投资组合管理中面临的各类别风险定义如下:
    1、	投资组合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此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系统性风险:基金在投资中因市场原因而无法规避的风险;
    (2)行业配置风险:基金中某行业投资比例出现与基准的较大偏差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3)证券选择风险:基金中某只股票的持仓比例出现与基准的较大偏差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4)风格风险:基金在投资风格上与基准之间产生偏差,偏重于某种风格而产生的风险;
    2、个股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个股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此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财务风险:基金在投资过程中,由于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特别是财务状况判断出现失误,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受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基金资产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地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
    (3)价格风险: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当基金中某只证券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出一定比例;
    3、作业执行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运营部及法律、监察稽核部对作业风险进行实时预警与监控。此类风险主要包括基金在日常操作中出现违反法规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者交易执行中的操作失误以及信息系统故障产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借鉴了外方股东景顺集团的投资风险管理经验,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景顺长城风险管理系统。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降低投资的风险,保障基金财产的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的股票风险管理主要基于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和回报分析系统实现。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名称			金     额(元)	占基金资产总值比例
    股票			8,695,593,566.89 	65.53%
    债券			993,174,280.22 		7.49%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	3,544,738,041.70 	26.71%
    应收证券清算款		0.00 			0.00%
    资产支持证券		0.00 			0.00%
    权证			24,381,082.54 		0.18%
    其它资产			11,638,044.94 		0.09%
    资产总计			13,269,525,016.29 	100.00%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				数量(股)	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0.00 	0.00 	0.00%
    B 采掘业				30,447,220.00 	438,997,663.34 		3.41%
    C 制造业				118,310,804.00 	2,369,588,032.83 	18.40%
    C0 食品、饮料 			10,602,188.00 	333,544,834.48 		2.59%
    C1 纺织、服装、皮毛			0.00 		0.00 			0.00%
    C2 木材、家具			0.00 		0.00 			0.00%
    C3 造纸、印刷			4,857,272.00 	119,440,318.48 		0.93%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0.00 		0.00 			0.00%
    C5 电子				0.00 		0.00 			0.00%
    C6 金属、非金属			86,745,314.00 	1,424,112,687.45 	11.06%
    C7 机械、设备、仪表			6,593,684.00 	365,228,300.40 		2.84%
    C8 医药、生物制品			9,512,346.00 	127,261,892.02 		0.99%
    C99 其他制造业			0.00 		0.00 			0.00%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1,306,287.00 	268,721,598.64 		2.09%
    E 建筑业				0.00 		0.00 			0.00%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61,055,873.00 	1,219,080,543.27 	9.46%
    G 信息技术业			59,391,944.00 	721,014,899.61 		5.60%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4,710,069.00 	102,112,134.51 		0.79%
    I 金融、保险业			89,731,564.00 	2,664,012,087.63 	20.68%
    J 房地产业				29,356,155.00 	664,487,818.68 		5.16%
    K 社会服务业			0.00 		0.00 			0.00%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9,456,791.00 	247,578,788.38 	1.92%
    M 综合类				0.00 		0.00 			0.00%    	 	 	 
    合计				423,766,707	8,695,593,566.89 	67.51%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市 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036	招商银行	31,818,132	782,089,684.56	6.07%
    000001	深发展A	16,360,117	450,230,419.84	3.50%
    600009	上海机场	11,820,664	449,303,438.64	3.49%
    600030	中信证券	8,470,852	448,701,030.44	3.48%
    000825	太钢不锈	22,091,255	443,150,575.30	3.44%
    601628	中国人寿	9,887,309	406,467,272.99	3.16%
    601318	中国平安	5,497,408	393,119,646.08	3.05%
    600028	中国石化	28,859,517	381,522,814.74	2.96%
    000858	五 粮 液	10,602,188	333,544,834.48	2.59%
    600050	中国联通	47,608,843	279,463,908.41	2.17%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类别	债券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投资	0.00	0.00%
    央行票据投资	993,174,280.22	7.71%
    企业债券投资	0.00	0.00%
    金融债券投资	0.00	0.00%
    可转换债投资	0.00	0.00%
    债券投资合计	993,174,280.22	7.71%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7央行票据55	10,000,000	993,174,280.22	7.71%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权证投资明细
    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因股权分置改革被动持有的权证明细如下:
    序号	权证代码	权证种类	权证名称	权证数量(股)	市值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
    1	031003	认购权证	深发SFC1	1,036,016	15,788,883.84	0.12%
    2	031004	认购权证	深发SFC2	518,008	8,592,198.70	0.07%
    合计					24,381,082.54	0.19%
    2、本报告期内无主动投资的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交易保证金	1,878,350.67 
    应收股利	6,084,837.13 
    应收利息	3,668,957.14 
    应收申购款	5,900.00 
    	11,638,044.94 
    4、报告期末没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因股权分置改革被动持有的权证明细如下:
    序号	权证代码	权证种类	权证名称	权证数量(股)	市值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
    1	031003	认购权证	深发SFC1	1,036,016	15,788,883.84	0.12%
    2	031004	认购权证	深发SFC2	518,008		8,592,198.70	0.07%
    合计							24,381,082.54	0.19%
    6、本报告期内及本报告期末没有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07年6月30日。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率(1)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1)-(3)	(2)-(4)
    2005年3月16日至2005年12月31日	-4.30%		0.83%				-9.11%			1.02%				4.81%	-0.19%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156.64%		1.29%				91.70%			1.10%				64.94%	0.19%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67.66%		2.10%				58.65%			1.99%				9.01%	0.11%
    2005年3月16日至2007年6月30日	311.78%		1.39%				176.44%			1.32%				135.34%	0.07%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景顺鼎益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图
    (2005年3月16日至2007年6月30日)    
    备注: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0%至95%;债券投资和现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至4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2005年3月16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5年6月15日为建仓期。建仓期满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办法按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执行;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1.5%,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管理年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本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为0.25%,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托管年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3)上述(一)基金费用第(3)-(8)项费用,除上款规定的费用外,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从当期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首次发行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自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规定列支;若本基金发行失败,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规定列支。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认购费用
    1)场内认购费率
    会员单位可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人场内认购的发售费率。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直接发售和代理发售时发生的开支,包括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场外认购费率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资金一旦交付,撤销申请不予接受。本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一元,按面值发售,投资人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本基金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认购费率不超过1.0%。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50万			1.0%
    50万≤M<500万		0.8%
    500万≤M<1000万		0.6%
    M≥10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	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		1.5%
    50万≤M<500万	1.2%
    500万≤M<1000万	1.0%
    M≥10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金额	100,000元
    基金份额净值(NAV)	1.016元
    净申购金额	100,000/(1+1.5%)= 98,522.17元
    申购费用	100,000 - 98,522.17= 1,477.83元
    申购份额	98,522.17/1.016 = 96,970.64份
    3、	赎回费
    (1)场外赎回费率: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
    1年以上(含)-2年	0.25%
    2年以上(含)	0
    注:①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2)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0.5%。
    (3)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的申购费及赎回费
    (1)申购费
    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前端收费方式申购本基金适用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后端收费方式申购本基金适用申购费后端收费费率标准如下:
    持有期			申购费率
    12期以内			1.0%
    12期(含)以上24期以内	0.8%
    24期(含)以上36期以内	0.5%
    36期(含)以上		0
    注:①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本基金适用申购费收费方式具体参照各代销机构相关业务规定;不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本基金只适用申购费前端收费方式。
    ②后端收费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实际已成功申购的累计期数分档计算,期数的积累以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的交易帐户为准,若在不同销售机构则分别统计。
    ③若后端收费方式"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终止后再重新参与的,则新定期定额申购累计期数重新计算;投资者在同一交易帐户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不影响期数的累积。
    ④前端收费方式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不计申购累计期数。
    (2)赎回费
    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
    1年以上(含)-2年	0.25%
    2年以上(含)	0
    注:①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②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前端收费方式申购而来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按单笔申购确认日分别计算持有期及赎回费用。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后端收费方式申购而来的基金份额在计算赎回费时所依据的持有期是以该帐户第一笔后端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日为起始日;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之后,尚未赎回的在本次"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期间内通过后端定期定额收费方式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仍以此为起始日计算持有期。若投资者重新加入"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则再次通过后端定期定额收费方式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以新提交的首笔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日为起始日。
    (3)例:某投资者于2007年4月8日在代销机构办理加入"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手续,约定自当月起,每月申购本基金600元,扣款日为每月18日。2008年9月1日,赎回本基金1,000基金份额。期间定期定额业务扣款未中断。则该交易申购份额及申购费用计算如下:
    (a)2007年4月18日提交第一笔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假设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前端收费方式下:
    净申购金额=600/(1+1.5%)=591.13元
    申购费用=600-591.13=8.87元
    申购份额=591.13/1.012=584.12份
    后端收费方式下:
    申购份额 = 600/1.012 = 592.89份
    假设2007年5月18日提交第二笔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时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则前端收费方式下申购所得份额为578.97份(591.13/1.021),后端收费方式下申购所得份额为587.66份(600/1.021)。之后每个月的定期定额申购所得基金份额计算方法同上。
    (b) 2008年9月1日,赎回本基金1,000份, 假设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元。赎回时已成功定期定额申购17期(2007年4月至2008年8月,未中断)。
    前端收费方式下:
    依先进先出法,赎回该1000份,其份额的持有期为超过一年不满两年,适用赎回费率为0.25%
    赎回总金额=584.12×1.168+415.88×1.168=1168元
    赎回费用=584.12×1.168×0.25%+415.88×1.168×0.25%=2.92元
    赎回净金额=1168-2.92=1165.08元
    后端收费方式下:
    其定期定额业务1-11期所属份额适用后端申购费率1.0%,12-17期所属份额适用后端申购费率0.8%;赎回费持有期从2007年4月18日第一笔定期定额申购申请确认成功日(假设为2007年4月19日)起计算,超过一年不满两年,适用赎回费率0.25%。
    (i)后端申购费:
    依先进先出法,赎回的1000份基金份额中592.89份来自2007年4月的申购,份额所属期为1期,申购金额为600元;其余407.11份来自2007年5月的申购,份额所属期为2期,申购金额415.66元(407.11×1.021)。
    1期净申购金额=600/(1+1.0%)=594.06元
    1期后端申购费用=600-594.06=5.94元
    2期净申购金额=415.66/(1+1.0%)=411.54元
    2期后端申购费用=415.66-411.54=4.12元
    (ii)赎回金额:
    1期赎回费用 = 1.168×592.89×0.25% = 1.73元
    1期赎回金额 = 1.168×592.89-1.73= 690.77元
    2期赎回费用 = 1.168×407.11×0.25% = 1.19元
    2期赎回金额 = 1.168×407.11-1.19 = 474.31元
    (iii)赎回净金额 = 690.77+474.31-5.94-4.12 = 1,155.02元
    5、转换费
    本基金将在未来开放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份额的转换,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会同基金托管人制定基金的转换费收取水平并予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运作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因故与本基金有关的其他费用,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收取和使用。
    (四)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公司现有人员构成,并增加披露了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及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4 个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增加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前端收费相关内容。
    5、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更新至2007年6月30日。
    6、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业绩,数据更新至2007年6月30日。
    7、在"十四、基金财产估值" 部分,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增加了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提示。
    8、在"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部分,增加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前端收费相关内容。
    7、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里增加近期发布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数据更新至2007年9月16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十日